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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信息
1、贯彻实施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制定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操作规程和相关服务标准;
2、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及其他社会项目进场交易的综合服务,负责本级政府集中采购,负责组织国有产权交易;
3、统一受理并发布公共资源交易公告、交易结果等公共资源交易信息;
4、参与建设和运营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5、建设、维护和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网络信息系统;
6、 托管投标保证金;
7、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的档案管理工作;
8、维护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秩序,协助相关部门调查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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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