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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信息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身为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于2007年5月11日经贺州市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2015年6月25日按照贺州市编制委员会要求更名为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贺州市人民政府直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贺州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代管。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贺州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场所管理,为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交易活动提供场地、信息、政策、咨询等服务;负责贺州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维护和管理。
(二)负责组织开展以下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
1.贺州市本级、八步区和平桂管理区国有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含房屋、水利、交通、公路、市政、园林、信息、工业、装饰装修、人防、管线铺设、技改等领域)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材料和机电设备等项目招投标;
2.全市政府采购项目;
3.全市药品及医疗器械集中采购;
4.贺州市本级、八步区和平桂管理区国有土地使用权、矿业权(探矿权、釆矿权)、国有林业产权及其他产权的招标、拍卖、挂牌;
5.贺州市本级、八步区和平桂管理区特许经营(服务)权(特种行业经营权、城市占道经营权、大型户外广告经营权等)招标、拍卖、挂牌,罚没罚扣物拍卖;
6.贺州市本级、八步区和平桂管理区国有企业单项资产出(转)让,集体产权、股权出(转)让;
7.贺州市本级、八步区和平桂管理区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转让、房屋租赁;
8. 其他社会公共资源交易事项。
(三)参与对进入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信用评价工作;协助建设和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审专家库;协助建立和完善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体系;负责进场交易项目的档案管理及数据统计、分析和研究。
(四)负责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信息化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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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