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尝试探讨如何将公有区块链与现有互联网应用相结合;
这里的区块链即服务仅指公有区块链
信息互联网:是指现如今庞大复杂的信息互联网,目前信息互联网不具备金融属性,通常需要强势的第三方中介提供可信的金融服务,在信息互联网中,技术与业务可通过架构分层来剥离业务和技术的耦合;
价值互联网:是指通过构建一个自带金融属性的互联网络,该网络中第三方中介系统不再是必需的(可以存在),目前来看通过区块链是去实现价值互联网是可行的;区块链通常自带金融系统,且具有排他特性,如果将该金融系统剥离,那么演变为经典分布式系统;
信息互联网下,业务与技术分离的典型产物就是——云计算;
如今云计算的发展已经渐渐突破这种界限,试图渗透到各个垂直领域提供更好的技术方案,Z典型的就是金融云解决方案;
但是无论哪种金融云解决方案,都有可重复实例化的性质,即,A厂购买F方案,B厂也购买F方案,但他们运行起来之后A-F和B-F是完全两个不同的实例,他们之间一般没有直接关系,也许在第三方中介机构(O)上有那么一点联系,比方说银行或证券公司。
所以这种情况下也不能称之为价值互联网。
要达成价值互联网的要求必须是,A-F和B-F可以是同一个实例下的不同子网,他们之间的关联可以是直接的,换句话说,第三方中介O提供的某些服务不再是必需的,比方说支付功能(区块链自带支付系统);
区块链即服务(BaaS) —— Blockchain as a Service
区块链技术服务(BTaaS) —— Blockchain Technology as a Service
这种分类吸取了云计算领域的PaaS/SaaS的概念;
在上图中我将BTaaS放到和PaaS同一个级别,BaaS放到了SaaS同一个级别;如此分类的原因是,它们有一个Z大的共同点是面向的用户是相同的。
BaaS 通常是指公有区块链提供的服务,而BTaaS通常就是指使用联盟链提供的服务。
我们也有如下推论:
BaaS所能支持的生态远远大于BTaaS所能支持生态
BaaS更接近价值互联网形态的具体形式,BTaaS更接近企业软件解决方案
区块链即服务(BaaS)是指利用公有区块链产生的数据,提供基于区块链的搜索查询、交易提交,数据分析等一系列操作服务,该操作服务集合可能是ZX化的,也可以是去ZX化的。目前在区块链领域,区块浏览器、数字货币交易平台以及公链衍生应用:存证型-Factom, 数字身份型-uPort 等都可称之为区块链服务。
区块链技术服务(BTaaS)是指利用区块链技术构建了自己的私有分布式系统,该系统可以认为是经典分布式系统(Raft/Paxos/PBFT)的衍生和强化版本。结合现有云计算技术,可以为开发者和厂商提供平台级的区块链技术服务。
上图中展示了BaaS与BTaaS的区别与应用;到这里,读者可以有个疑问,为什么要区分这么清楚?因为这决定了区块链新业务架构模式的走向;
人们有种误区,认为完全去ZX化的DAPP才是未来的方向,实际上这是不现实的;
目前所有的经济系统依赖庞大的银行、证券系统,妄图全部脱离搞自己的经济系统更不现实。
将区块链作为底层金融基础设施,以BaaS的形式提供不可篡改,公开透明的金融服务应用不失为一个可行的方案;区块链是基础设施,代表着用户渠道,区块链应用是B端业务,是服务提供商,它们承当了价值互联网中的主要角色;
金融应用分两种,高频使用和低频使用的:
高频的通常是支付、借贷等功能;低频的通常是撮合交易、期货以及金融衍生品;
我们将高频使用的功能优先沉淀为区块链基础设施,低频使用的功能可以先以ZX化应用(BaaS)的形式提供,逐步过渡到区块链。
在这个过程中BaaS会一直扮演着主要角色;
在BaaS下,区块链的商业模式更像是B2B2C的模式,BaaS提供了2B的具体形式,2C则是由区块链本身提供的,因为公链本身就聚集了大量用户;
而作为机构(B端),提供服务必然收费,ZX化也是必然选择,我们其实不必妄图完全地去ZX化,区块链在这个过程中更像是发挥了拥有强大的证据链的中介作用,一切B端都会被用户所监督;
实际上BaaS模式已经在区块链领域逐步显现:大量的数字货币交易平台(P网、B网),各种区块浏览器(http://blockchain.info)、tokenmaster都是ZX化的,但都依然展现了强大的生命力;
所以任何围绕公链,以BaaS提供服务的应用,都是价值互联网下的应用创新。
这个问题尤为被大家关心,其实这也是一个接受的过程。
比方很多人诟病PoW挖矿浪费能源不环保,这个问题和电动汽车的问题有点像,属于能源结构的问题,不是PoW本身的问题。
比方说银行金库消耗的材料不也是重工业制造的吗?重工业同样消耗大量能源。
任何公链还面临了一个系统性风险,即拜占庭容错阈值被突破的风险;
其实这个问题算是犯了区块链初学者的毛病,只指看到了技术上的共识,而看不到社区共识,其实在现实社会中,社区共识往往会发挥比技术共识还要大的力量,这种系统性风险往往还是归结到社区共识上,社区共识在某种程度上会监督所有行为。
这个问题其实可以归结到身份问题底下,但有时候是单纯的数据隐私,未必是身份的,所以我也预感未来会成为一个热门研究方向。
在这个问题下,其实还有一个零知识证明的问题,在区块领域有两个币种(Zcash\ZCoin)提供了的支付隐私案例,但是我认为零知识证明的应用不是支付,而是数字身份;
链下数据导入链上的前提是解决数据隐私,其次是身份问题,Z后才是应用问题;
这个问题其实会在其他问题慢慢解决后自然解决了,它本身是一个结果,而不会成为区块链的主要技术问题;
区块链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将是围绕核心钱包优化出来的新型应用;
BaaS目前将是提供区块链产品的Z有竞争力的形式,可以无缝的衔接到互联网应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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