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网

欢迎您: 免费注册 仪器双拼网址:www.yiqi.com
首页-资讯-资料-产品-求购-招标-品牌-展会-行业应用-社区-供应商手机版
官方微信
仪器网招标中心
仪器网/ 招标中心/ 招标知识/招标投标知识问答

招标投标知识问答

来源:内容来源于网络 评论数:1次 浏览量:2587次
【导读】《招标投标法》第五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1、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招标投标法》第五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公开原则就是要求招标投标活动具有较高透明度,包括信息公开、开标公开、评标标准公开和中标结果公开。公平原则要求给予所有投标人平等参与竞争的机会,不得有意排斥、歧视任何一方,不得限制公平竞争。公正原则要求评标标准和方法公正,中标结果公正;评标委员会成员评标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确定的标准与方法,要客观公正履行职务,不得接受贿赂。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以善意、诚实态度参与招投标活动,不得尔虞我诈,不得以损害他人、国家和社会利益为代价获取不法利益。

  2、 建设工程招投标可以分为几个程序,各个程序包括哪些具体工作?

  招投标程序可以分为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订立合同五个阶段。

  招标阶段是招标人采取招标公告或邀请书的形式,向公众或数人发出投标邀请的阶段。招标人工作包括履行审批手续、落实资金来源;确定招标方式,自行招标的,建立招标机构,代理招标的,确定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书;编制招标文件和招标标底;对潜在投标人资格审查,售出招标文件;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投标阶段是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提出报价的阶段。具体工作有:获取招标文件;按照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送投标文件至指定地点。

  开标阶段是在预定时间和地点,当众启封标书,公开标书内容的阶段。开标前,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当邀请有关参与人员和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开标时,要验收招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标书主要内容。开标后,将投标文件交于评标委员会评标,并且记录开标过程以存档备查。

  评标、定标阶段是评审有效标书,确定中标人的阶段。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审标书;完成评标后,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或经授权的评标委员会确定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订立合同是依据招投标文件,双方订立合同的阶段。该阶段旨在书面方式确认招投标文件,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招标人与投标人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有哪些?

  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已经达到法定范围和规模,必须通过招投标方式缔结合同的建设工程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招标投标法》第3条规定必须招标的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①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②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③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招标投标法》第49条规定了不招标和规避招标的法律责任: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4、 招标前应当完成哪些工作?

  《招标投标法》第8条规定:“招标人是依照本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故招标人应当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不能成为招标人。

  《招标投标法》第9条规定:“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故办理审批手续和落实资金来源是提出招标项目前必须完成的两项工作。审批手续主要有:立项审批、投资规模审批、资金来源审批、安全性审批、环保审批等。项目资金来源于财政资金、自有资金、贷款等,资金落实关系到项目履行状况和承包人切身利益,故必须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

  5、招标方式有哪几种?

  《招标投标法》第10条规定: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二者区别:一是信息发布发生不同。公开招标是招标人通过网络、报纸、电视等公众媒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招标是招标人以信函、电信、传真等方式发出邀请书。二是招标人可选择范围不同。公开招标时,一切符合招标条件的建筑企业均可参与投标,招标人可以在众多投标人中选择报价低、工期短、信誉好的承包人;邀请招标时,仅有接到邀请书的建筑企业可以投标,缩小了招标人的选择范围,可能会将有实力的竞争者排除在外。三是适用范围不同。公开招标具有较强的公开性和竞争性,是目前建筑市场通行的招标方式;邀请招标适用于私人工程、保密工程或性质特殊、需要有专业技术的工程。

  6、哪些施工项目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30号令)第11条: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公开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①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②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③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④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批准;地方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并需要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但项目审批部门只审批立项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审批。

  7、招标人必须委托代理机构才能招标吗?

  代理招标是招标人将招标事务委托于依法设立的专业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代理机构,由代理机构代理招标的行为。《招标投标法》第12条规定:“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据此可知,招标人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也可以委托专业机构代理招标,招标代理不是强制性制度。自主招标是招标人独自进行的招标活动,前提是其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如果招标项目属于强制性招标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向建设行政部门备案。

  8、自行招标时,招标人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招标投标法》第12条规定: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国家计委第5号令)第4条对招标人应当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作出具体规定:①具有项目法人资格(或者法人资格);② 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专业技术力量;③ 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经验; ④ 设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者拥有3名以上专职招标业务人员; ⑤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规规章。

  9、招标代理机构的性质如何?应当具备什么资格?

  《招标投标法》第13条规定:“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②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③有符合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据此可知,招标代理机构是专业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组织,彼此之间无隶属关系,独立开展业务,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亦无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限制或者排斥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依法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招标投标法》第14条规定:“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规定。”建设部2000年6月30制定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154号)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条件和资格等级作出详细规定。

  10、代理招标时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有那些?

  代理招标时,招标人与代理机构应当订立委托合同以明确权利义务。根据《合同法》,代理机构的义务与责任主要有:按照委托人的指示谨慎处理委托事宜;如实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因违反注意义务或越权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委托人的义务与责任有:支付费用和报酬;因指示不当或擅自变更委托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委托合同订立后,招标人应当及时向代理机构提供招标所需的审批手续、资金来源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下列事宜:①拟订招标方案,编制和出售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②审查投标人资格;③编制标底;④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⑤组织开标、评标,协助招标人定标;⑥草拟合同;⑦招标人委托的其他事项。《招标投标法》第十五条还特别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

  11、招标文件如何编制?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向潜在投标人提供的介绍工程项目情况和招标条件,供投标人知悉招投标规则和编制投标文件的材料。《招标投标法》第19条规定:“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12、施工项目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哪些?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30号令)第24条,其招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①投标邀请书;②投标人须知;③合同主要条款;④投标文件格式;⑤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⑥技术条款;⑦设计图纸;⑧评标标准和方法;⑨投标辅助材料。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用醒目的方式标明。

  13、投标人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发出后,可能出现有兴趣并且准备投标的人。但是并非任何人都可以参与竞争投标。

  首先,根据《招标投标法》第25条: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

  其次,根据《招标投标法》第26条: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包括施工能力、经济实力和业绩情况等。比如《建筑法》第13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投标人应当符合法律对投标人企业资质的管理规定。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18条,潜在投标人必须经过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初步资格审查,方可以购取招标文件准备参与投标。

  14、投标文件如何送达与签收?

  投标文件编制完毕后,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至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检查其密封和签章是否完好,无误后出具签收手续并妥善保存。签收凭证应当记载签收的时间、地点、具体签收人,签收的包数和密封状况等,文件送达人也应当签字。开标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启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联合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开标时一并宣读。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重新招标。

  15、投标人如何补充、修改和撤回已经提交的投标文件?

  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可以自由决定合同的订立、内容、变更与解除等事项。投标属于要约,在相对方承诺之前,投标人当然可以自由补充、修改、撤回投标文件。故《招标投标法》第29条规定:“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补充是对投标文件中遗漏和不足部分进行增补;修改是对已有内容变更;撤回是收回招标文件放弃投标或以新投标文件准备重新投标。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时,应当注意:①与其他合同稍有不同,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进行,不是在招标人承诺(即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②根据《招标投标法》第34条,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故在开标之前可以自由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③补充和修改的投标文件是全部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相同方式送达;④撤回投标文件后,投标人可以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重新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⑤在开标后撤回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可能被没收,甚至承担赔偿责任。


2018-05-15 19:19:21

随时了解更多仪器资讯,求购、招标、中标信息实时更新,厂商招商信息随时看。大量、齐全、专业的仪器信息尽在仪器网(yiqi.com)。扫一扫关注仪器网官方微信,随时随地查看仪器用户采购、招标需求!

为你精选
  • 政府采购公告和信息公示格式规范2020年版通知 政府采购公告和信息公示格式规范2020年版通知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的通知
    2020-04-07 18:04:34 招标资讯
  • 世界银行采购体系改革及对我国采购行业启示 世界银行采购体系改革及对我国采购行业启示 世界银行每年通过投资项目贷款,在130多个国家实施总价值约150亿美元的业务采购。因其规模大、实施环境复杂,世行业务采购历来受到各界广泛关注,其采购制度是其他国际组织和各国构建采购体系的主要参考制度。
    2019-04-18 16:23:16 招标资讯
  •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2019年度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纪实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2019年度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纪实 2018年,上海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精神要求,制定了《上海市2019-2020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
    2019-03-27 17:48:34 招标资讯
  • 上海嘉定区财政局“双保险”规范政府采购管理 上海嘉定区财政局“双保险”规范政府采购管理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强化政府采购主体的责任意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嘉定区财政局采取“双保险”措施,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采购全过程的管理。
    2019-01-25 17:14:39 招标资讯
  • 政采中“刀下留人”如何操作? 政采中“刀下留人”如何操作? 影视剧中常见如此经典剧情:冤假错案已尘埃落定,结果似已覆水难收,断头台上刀光闪闪,风萧萧兮易水寒。刀落下一瞬骏马携圣旨赶到,一声拖着长腔的“刀下留人”把剧情逆转,案件交由某大人择期重审。
    2018-11-23 17:27:05 招标资讯
最新招标信息
最新中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