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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网/ 招标中心/ 招标信息/宁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单位:国家海洋局宁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招标产品:原子吸收光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招标编号:FJSHYZB-2018-039

宁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仪器网  2018-05-11 13:41:01  点击 25 次 宁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文件下载
【宁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编码为【FJSHYZB-2018-039】,招标项目内容包括【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投标截止到【2018-05-31 09:00】,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受国家海洋局宁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SHYZB-2018-03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郭

  项目联系电话:0593-291631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海洋局宁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址:宁德市

  联系方式:夏先生、0593-207826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郭,0593-2916316

  代理机构地址: 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名苑1幢1907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名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采购项目

  数量:一批

  简要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供货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若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2)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投标截至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2016年度(或2017年度)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者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并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社保: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B、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②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及相关学历证书或其它相关证明材料;C、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3)依据《闽检发[2014]7号》的规定,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投标供应商代表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必须胶装在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未提供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4)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若有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节能、3C认证等),必须提供规定的产品并提供该产品有效的的证明文件或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5月10日 17:55 至 2018年05月1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名苑1907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直接至我司办理;(2)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投标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账号:35001682433052537321,开户名: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转账底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名称可简写)及按本询价文件第六章招标相关附件“附件2”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传真或通过邮箱发送扫描件至FJSHYZB@163.COM。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月31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5月31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名苑1907室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欲了解更多资讯,查看官方招标公告>>>
国家海洋局宁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单位介绍

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英文:East China Sea Branch of S.O.A,简称东海分局)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于1965年3月18日,是国家海洋局派驻东海区的海洋行政管理机构,履行北起江苏省连云港,南至福建省东山县诏安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有关海洋监督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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