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单位: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 招标产品:气溶胶采样器/气溶胶发生器,粒子计数器,微光像增强器/微光成像仪
- 招标编号:1805-HXTC-IU1123
- 仪器网 2018-06-01 09:52:59 点击 32 次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气溶胶发生器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招标编码为【1805-HXTC-IU1123】,招标项目内容包括【气溶胶发生器、气溶胶静电计、凝结核粒子计数器、纳米增强仪】,投标截止到【2018-06-22 14:00】,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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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纳米增强仪、凝结核粒子计数器、气溶胶静电计、气溶胶发生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纳米增强仪、凝结核粒子计数器、气溶胶静电计、气溶胶发生器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1805-HXTC-IU112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衡晨、蒙慧勤、闫文娟
项目联系电话:010-52837446 010-5745626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
联系方式:010-82317430 陈龙飞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衡晨、蒙慧勤、闫文娟010-52837446 010-57456265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620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号
招标内容
数量
交货期
交货地点
招标需求
1
纳米增强仪
1套
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粒子数目浓度范围不小于0-3*10^5个/ml
2
凝结核粒子计数器
1套
检测粒径范围不小于7nm-3μm
3
气溶胶静电计
1套
检测范围不小于±10^5fA
4
气溶胶发生器
1套
粒子浓度不低于10^7个/ml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 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6)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7)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8)近三年内(本项目招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招标网”网站列入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10)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咨询、规范编制服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11)法律、行政法规、招标文件关于“合格投标人”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2.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5月31日 09:00 至 2018年06月0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620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获取方式及售价:招标文件每包人民币500元,可现场购买或邮购,若邮购,须加付快递费人民币10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6月22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6月22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知行楼北楼101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供:
(1)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近三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5)信用记录查询证明材料;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截止日前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①投标人须提交在规定网站查询到的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网页截屏中应能显示公司名称、信用记录情况、查询时间等主要内容(查询时间范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刊登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
③信用记录网页查询结果包括:无法查到相关信息、无不良记录、有不良记录三种情形。前两种情形视为无不良记录。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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