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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网/ 招标中心/ 招标信息/郑州海关凝胶成像系统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招标单位:郑州海关 重新招标
招标产品:研磨仪/研磨机,立体显微镜/体视显微镜,荧光显微镜,凝胶成像系统,血细胞分析仪
招标编号:HNZB[2018]N148号CZ

郑州海关凝胶成像系统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仪器网  2018-07-25 11:09:21  点击 450 次 郑州海关凝胶成像系统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招标文件下载
【郑州海关凝胶成像系统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招标编码为【HNZB[2018]N148号CZ】,招标项目内容包括【凝胶成像系统、刀式研磨仪、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正置荧光显微镜、体视显微镜】,投标截止到【2018-08-14 09:00】,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郑州海关(原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委托,就其专用设备采购重招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HNZB[2018]N148号CZ

  二、招标项目内容:

包号

项目名称

数量

采购预算

交货完工期

备注

1

刀式研磨仪

1

5万元

合同生效后60日内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

6

凝胶成像系统

1

17万元

合同生效后60日内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已通过进口产品论证

7

数字式十八导心电图机

2

28万元

合同生效后30日内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

9

心电图仪

2

14万元

合同生效后30日内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

10

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三分类)

1

11万元

合同生效后60日内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已通过进口产品论证

15

正置荧光显微镜

1

33万元

合同生效后90日内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已通过进口产品论证

16

体视显微镜

1

33万元

合同生效后90日内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已通过进口产品论证

17

正置显微镜

1

40万元

合同生效后60日内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已通过进口产品论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并与采购人无任何隶属关系,相关资质证件齐全的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提供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具备合格投标人资格的公司不能将其资格授予下属公司使用参与投标,本次招标亦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6、提供政府采购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http://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共3项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

  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25日至2018年8月1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8:00-12:00,15:00-18:00时(北京时间)在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509房间购买招标文件。

  2. 标书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8月1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大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海关(原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联系人:单先生;

  联系电话:0371-55196285

  采购人地址:郑州市金水路269号

  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靳女士

  联系电话:0371-65993320

  联系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

  开户行:广发银行郑州行政区支行

  帐 号:8898516010005452

  财务咨询电话:0371-65955702

 


欲了解更多资讯,查看官方招标公告>>>
郑州海关单位介绍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招标局),是省政府直属、公益一类正厅级事业单位。中心内设综合处、交易受理处、交易组织处、交易评审处、监督处、政府采购处、医药采购处、人事教育处共8个职能处室。

按照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应进必进”原则,凡属公共资源交易内容的,均逐步纳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进行交易。第一批进入交易平台的项目类别有: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矿业权出让,医药集中采购,国有产权和国有资产交易,罚没物品拍卖,主要污染物排污权、特许经营权转让等。其他部门涉及的公共资源交易任务,按照“成熟一个,纳入一个”的原则,逐步交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担。

中心交易场所设有交易服务大厅、业务受理大厅、拍卖大厅、专家抽取室、评标室、开标室、行政监督室等多个功能区,可同时进行30宗以上交易活动并实现封闭评标、全程监管;已建成投用的信息平台适应各领域公共资源交易需要,保障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的集中交换和共享,可为各类用户提供便捷服务的现代化的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服务;通过这一平台,可实现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从入场登记、招标备案、公告发布、投标报名到评标专家选取、评标过程数据统计、中标公示、核发中标通知书的全部过程电子信息化处理。

中心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的组织和实施,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承担进场登记、场地安排、信息发布、交易实施、结果公示等交易服务;

(二)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现场秩序管理,执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现场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对交易过程相关资料进行存档备案;

(三)收集、发布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对交易数据进行汇总分析、综合利用和风险监测预警;

(四)为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监督提供监管平台,及时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违法违规行为,并协助调查处理;

(五)建设、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和信息网络,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信息交互和技术共享服务;建立和维护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信息数据库,推进交易主体信息交换共享;

(六)协助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验交易项目相关手续及市场主体、中介机构资格;负责招标文件和各类业务文件审核及投标保证金等相关资金管理工作;

(七)承担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政府集中采购和全省医药集中采购的具体实施工作;

(八)负责全省公共资源交易机构的业务指导;

(九)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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