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单位:长春海关 招标成功
- 招标产品:石英晶体微天平,视频显微镜,微生物鉴定,血细胞分析仪,生化需氧量测定仪/BOD,灰熔点测定仪
- 招标编号:KR-HW-2018-199
- 仪器网 2018-08-03 15:28:17 点击 490 次
- 【长春海关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招标编码为【KR-HW-2018-199】,招标项目内容包括【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全自动熔点测定仪、BOD测定仪、电子天平、有害生物远程鉴定系统、显微镜(带拍照及远程鉴定功能)】,投标截止到【2018-08-24 13:30】,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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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海关(原吉林检验检疫局)现委托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长春海关(原吉林检验检疫局)2018年仪器设备采购(第二批)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已具备招标条件,诚邀具备相应资格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招标编号:KR-HW-2018-199
1.采购人名称:长春海关(原吉林检验检疫局)
采购人地地址:长春市普阳街130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431-87607366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博才路168号吉大科技园10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31-85080999
3.招标项目名称:长春海关(原吉林检验检疫局)2018年仪器设备采购(第二批)
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5.招标内容:
标包号
采购内容
数量
每套设备预算(万元)
预算合计(万元)
简要技术参数
第一包
红外低温检测仪
1套
12.00
24
详见招标文件
红外低温检测仪
1套
12.00
第二包
医学媒介生物监测箱
11套
0.50
34.28
详见招标文件
其他临床检验设备(动物解剖工具箱)
13套
0.50
采样器(植物产品取样工具箱)
13套
0.50
植检口岸查验执法装备组合(木材)
1套
5.28
动检口岸查验执法装备组合(通用)
3套
3.5
第三包
其他环保监测及分析设备(纸片读数器)
1套
20.0
20
详见招标文件
第四包
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
1套
29.0
29
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包
研磨设备(旋风磨)
1套
4.90
20.15
详见招标文件
熔沸点仪(全自动熔点测定仪)
1套
4.00
BOD测定仪
1套
10.0
电子天平
1套
1.25
第六包
显微镜(带拍照及远程鉴定功能)
1套
29.00
64
详见招标文件
有害生物远程鉴定系统
2套
17.50
注:1、投标人投标时可以只投其中一包,也可以投多包。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包号全部内容进行投标,如有缺漏,将导致无效投标。
2、开标时投标报价超过所投分包每套设备预算金额为无效投标。
3、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6.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6.3投标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4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6.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6.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地点: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8年8月3日至2018年8月10日8:30~16:00到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包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
报名时需携带如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装订成册),原件核查,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存:
(1)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2)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
(3)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4)近半年纳税证明及缴纳社保证明
(5)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结果网页打印(信用中国网站)
注:报名联系人必须为单位正式员工,所提供信息及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报名时提供身份证原件。
8.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18年8月24日13:30在长春市高新区博才路168号吉大科技园10楼开标室公开开标,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并携带身份证明。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10.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431-87607366
1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邓宝玉
联系电话:0431-85080999-813 邮箱:jlkr81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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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海关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
1999年3月,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经长春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是长春市唯一的市级集中采购机构,副局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中心的主要职能:接受长春市市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委托,制定集中采购的具体操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直接组织招标、谈判活动;根据采购人委托的权限签订或组织签订采购合同,并督促合同履行并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制定集中采购内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负责内部业务人员的培训;接受各部门委托,代理各单位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项目的采购;办理其它采购事务。
中心内设办公室、招标部、工程部、货物部、服务部、综合信息部六个处级部室。
中心编制42人,现有职工36人, 其中97%以上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涉及管理、经济、工程、电气等近20个专业,硕士14人,博士1人,平均年龄34岁,是一支年轻而富有朝气的队伍。
中心位于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市政务中心二楼B区,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整个办公场地以圆型大厅为中心,形成办公区、前台区、开标大厅、评标区和辅助区五个功能区。
中心紧紧抓住电子政务与信息化发展的时代脉搏,加大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2003年11月5日,长春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om.cn)正式开通。实现了网上招投标、网上评标、网上办公、网上统计、信息发布等系统功能。该网站采用前台信息发布和后台办公相结合,是国内一流的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中心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诚信”的原则,以“高效、廉洁、规范、创新”为宗旨强化内部管理,规范操作程序,提高服务水平,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获得“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全省文明单位”、“长春市市直优秀基层党组织标兵”等80余项荣誉;中央电视台、经济日报、中国财经报等各级媒体报道中心工作260余篇(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