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单位:海关总署
- 招标产品:波散型X射线荧光光谱仪,能散型X射线荧光光谱仪,红外光谱仪,红外碳硫分析仪,定氮仪/凯氏定氮仪/杜马斯定氮仪,热重分析仪,锥形量热仪,扫描电镜/扫描电子显微镜
- 招标编号:HG18GK-A0000-D071
- 仪器网 2018-08-22 15:45:29 点击 706 次
- 【海关总署便携式红外光谱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招标编码为【HG18GK-A0000-D071】,招标项目内容包括【便携式红外光谱仪、碳硫分析仪、热重分析仪、台式扫描电子显微镜、台式能量色散型X-射线荧光光谱仪、全自动凯氏定氮仪、差示扫描量热仪】,投标截止到【2018-09-18 09:00】,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海关总署2018年化验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海关总署2018年化验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G18GK-A0000-D07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先生 文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10-65194838 010-6519519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A座906会议室(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地铁十号线健德门站D口出)。
联系方式:尹先生 文先生 010-65194838 010-65195191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号
品目号
货物名称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主要技术
要求
01
01
台式扫描电子显微镜
1
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内
重庆海关
技术指标详见第四部分项目需求书
02
台式能量色散型X-射线荧光光谱仪
1
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内
大连海关
03
碳硫分析仪
1
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内
广州海关
02
01
便携式傅立叶红外光谱仪(手持式)
2
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内
上海、大连海关
02
便携式红外光谱仪
1
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内
青岛海关
03
01
差示扫描量热仪(带自动进样器)
2
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内
天津、大连海关
02
全自动凯氏定氮仪
1
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内
上海海关
03
混合研磨仪
1
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内
广州海关
04
01
手持式荧光光谱仪
1
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内
青岛海关
02
激光粒度仪
1
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内
广州海关
03
热重分析仪
1
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内
大连海关
注:1.投标人必须对所投标包中的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包投标。
2.针对同一包,一个投标人不得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2、开标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3、从招标机构在本公告中规定的渠道获取了招标文件,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招标机构。4、其他条件:(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3)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及制造商出具的质量保证书(须保证所提供产品为制造商原产正品并对产品品质作出承诺和保证)。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73.7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8月22日 09:00 至 2018年08月29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hgcg.customs.gov.cn/hgcg/default.aspx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9月18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9月18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A座906会议室(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地铁十号线健德门站D口出)。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有关规定,本项目将对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打分。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评审时其投标报价不予扣除。
欲了解更多资讯,查看官方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