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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网/ 招标中心/ 招标信息/大庆市大同区农业开发办公室高效液相色谱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
招标单位:大庆市大同区农业开发办公室
招标产品:超声波清洗器/超声波清洗机,紫外可见光谱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光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电位滴定仪,微波消解仪/微波消解系统,旋转蒸发仪
招标编号:DZC20181213

大庆市大同区农业开发办公室高效液相色谱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

仪器网  2018-09-26 16:22:51  点击 48 次 大庆市大同区农业开发办公室高效液相色谱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招标文件下载
【大庆市大同区农业开发办公室高效液相色谱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招标编码为【DZC20181213】,招标项目内容包括【高效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微波消解仪、气相色谱仪、紫外可见光光度计、超声波清洗器、电位滴定仪、旋转蒸发器】,投标截止到【2018-10-11 14:00】,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大庆市大同区农业开发办公室检测设备采购B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面向各类型企业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DZC20181213

  二、项目名称:大庆市大同区农业开发办公室检测设备采购B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本项目要求以电子标书参与投标,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除《原件(样品)检验登记表》要求提供的资料外),否则投标无效。具体制作文件的步骤请参考http://ggzyjyzx.daqing.gov.cn/bsznTbr/20199.htm?pa=2221

  咨询电话:0459-6375655

  四、技术需求及数量:大庆市大同区农业开发办公室检测设备采购B项目,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预算:1,993,002.00元,控制价:1,667,000.00元,参与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控制价的投标无效。其中高效液相色谱仪控制单价为329,334.00元,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控制单价为364,000.00元,如以上产品的供应商谈判最终单价超出该产品控制单价的,则该产品不享受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详细需求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zx.daqing.gov.cn/)《招标公告》。

序号

产品名称

单位

数量

1

高效液相色谱仪

3

2

荧光检测器+柱后衍生系统

1

3

微波消解仪

1

4

十万分之一天平

1

5

双目生物显微镜(连电脑)

1

6

紫外可见光光度计(可扫描)

1

7

蒸发光散射检测器

1

8

气相色谱仪

1

9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1

10

超声波清洗器

1

11

真空干燥箱

1

12

快速水分测定仪

1

13

旋转蒸发器

1

14

电位滴定仪

1

15

箱式电阻炉

1

  注:

  1、每个产品中★条款必须满足,非★条款四条以上(不含四条)不满足的投标无效。

  2、根据2015年药典要求和新版GMP认证要求,为符合药监局的审查认证工作,

  此次采购的仪器都须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

  1、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要求具有仪器或仪表的经营范围)

  2、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2015年以来(含2015年)与本项目同类的合同1份。

  3、开标现场,高效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产品必须满足三个及以上厂家,否则该项目废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对所投高效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产品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如属于小、微企业,则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

  (1)根据相关政策,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且所投高效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本企业的小微企业声明函(须按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一),未提供单项产品声明函的,则该项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2)根据相关政策,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且所投高效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需提供本企业的小微企业声明函(按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一),同时提供所投高效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小微企业声明函(须按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二),提供单项产品声明函不齐不全的,则该项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注:以上“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是指开标现场,依据供应商所投高效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产品投标报价进行6%的扣除。如以上产品的供应商投标单价超出该产品控制单价的,则该产品不享受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

  七、获取文件须知

  1、获取文件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10月8日17时0分截止。

  注: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2018年10月8日17时0分前自助下载文件,逾期则无法下载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该项目采取供应商网上自助的方式。

  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且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可网上自助下载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册后,按照网站中“办事指南”中的说明网上下载文件。

  3、咨询电话:0459-6372668(张微微)

  八、申请退出投标程序及注意事项:

  1、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严格遵守《诚信竞争承诺书》,如果供应商已下载文件后因自身原因需要退出投标,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72小时前,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说明合理退标理由。否则,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次。

  供应商已下载文件后无故未参与投标或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2个月内: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1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1个月内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2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3个月内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投标;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3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6个月内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投标。同时1年内不能被推荐为诚信供应商。

  2、通过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经我中心受理备案的,可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3、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无权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

  4、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我中心将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5、已经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出申请的供应商或擅自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期的采购活动。

  九、投标保证金

  1、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按相关规定向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预交谈判保证金:2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且以转帐方式交纳,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须扫描上传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投标文件中,否则,投标无效。

  2、以担保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提交经财政部认定的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或经黑龙江省财政厅认定的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市财政局认定的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保函,或对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及对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保函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的投标保函,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不予接受。同时应将投标保函原件带到开标现场,并提供投标保函复印件一份。否则,投标无效。

  对投标担保保函咨询请与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

  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010-88822574

  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0451-87193058/87193059

  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0459-6621159

  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0459-6286075

  3、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信息:

  户 名: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市直支行

  账号:23050166930000000031

  行号:105265000553

  注:填写汇款单时,需要标注项目编号或订单编号。

  4、投标保证金不允许串项目使用,交纳其他项目的保证金不能用作本项目。

  5、使用保证金年卡的供应商须将保证金年卡扫描上传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招标文件中,保证扫描内容清晰可查,否则投标无效。建议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频率高的供应商办理保证金年卡,年卡可在投标(履约)保证金上限内重复使用,超出部分补差即可。保证金年卡可同时用作投标和履约保证金。

  6、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

  7、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投标保证金一律采取转账方式无息退还至原汇款账户。未中标供应商请在中标通知书(成交公告)发出后主动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提出保证金退款申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如未将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的,请在合同签订后的平台内提出退款申请,5个工作日内退还。退款申请详细内容:未中标供应商全称、开户行、账号、金额、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否则,投标保证金滞留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办理交纳或退还保证金事宜,如有疑问请与我中心办公室财务人员联系。

  电话:0459—4671759,传真:0459-6370158。

  9、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⑴投标开始后在投标有效期间,供应商撤回其投标资料。

  ⑵中标方不按本文件及成交通知书规定签订合同协议。

  ⑶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⑷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十、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十一、预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1日14时00分,具体开标时间以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

  十二、注意事项:

  1、供应商请主动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zx.daqing.gov.cn/)《交易信息》栏目下载招标文件及后续发布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如:预备会纪要、变更通知、有关问题答复、质疑答复等相关文件)。

  关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事宜,采购中心不另行通知,均以发布的文件为准。由于供应商未及时下载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而影响供应商正常参与投标以及产生的其他问题和后果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公告,符合条件即可参与。本项目要求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报名时不需提供,参标供应商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到开标会上,由评标委员会审查,经评审不符合条件者投标无效。

  3、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无法网上下载文件。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的企业,请到www.hljcg.gov.cn,点击进入“大庆”登记注册。

  4、获取文件截止时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本项目无法下载文件;在开标前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未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则投标无效。

  未通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审查的供应商,请联系政府采购网所属地的采购管理办公室。大庆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供应商入网审核咨询电话: 0459-4671886/4671883。

  集中采购机构: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网 址:http://www.dqgpc.gov.cn/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张微微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0459-6372668

  采购单位:大庆市大同区农业开发办公室

  采购单位地址:大庆市大同区政府4楼。

  采购单位联系人:邓主任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145925810

  邮 编:163000

 


欲了解更多资讯,查看官方招标公告>>>
大庆市大同区农业开发办公室单位介绍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自2003年9月1日经市编办批准依法从市财政局独立,为财政全额拨款的市政府直属副处级事业单位。2012年省人事厅批准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核定编制22名。中心现有在编职工19名。其中:干部18人,工人1人。研究员级高级职称1人,中级职称8人,高级采购师职业资格8人。内设科室6个:办公室、综合信息科、采购一科、采购二科、采购三科、监督管理科。采购中心作为我市集中采购机关,其主要职责是:承担和组织市直各机关和事业单位及驻庆中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任务,并对采购单位执行采购预算情况和对供应商履约及政府采购合同的执行、验收进行监督管理。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执行采购法规,以服务大局为中心,以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为重点,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规范、高效、便民的原则,不断拓宽采购渠道,规范采购行为,唱响“阳光采购”主旋律,又好又快办采购,真抓实干促发展。真心实意地为市直机关及驻庆中省直机关事业单位高速运转服务,为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务,为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快速推进服务,为地方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服务。年完成采购项目达1300多项,采购额10个多亿,年节约资金1个多亿,节支率达到12%以上。各项主要指标均列全省各地市城市之首。

采购中心自创立以来,干部职工牢记使命,履职尽责,敬业奉献,真情服务。竭诚服务政府,服务企业,服务发展,服务民生。一直坚持依法采购、阳光采购、文明采购,规范、透明、廉洁、高效办采购。得到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采购单位、供应商、监督部门、评审专家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大庆政府采购工作享誉国内、省内同行业,多个省、地、市、县政府采购业务考察组来我市考察交流,给予了高度赞誉。2011年《中国政府采购报》以《“阳光”照射大庆政采每个角落》为题整版报道了我市政府采购工作。2012年5月《中国政府采购》杂志以《阳光采购 服务发展》为题报道了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的骄人业绩。先后被授予优秀窗口单位、十佳标准化窗口单位、市级文明单位标兵、全省“五·一劳动奖状先进单位”荣誉称号、黑龙江省三八红旗集体。中心多名同志被省、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授予省十佳巾帼建功标兵、省“三八”红旗手、省青年岗位能手、市直机关百面红旗、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办公地址: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邮政编码:163311

中心网站:http://www.dqgpc.gov.cn/

联系电话:0459—4671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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