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单位:贺州市公安局
- 招标产品:紫外可见光谱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液相色谱仪,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离心机,PCR管
- 招标编号:HZZFCG2018-H-281
- 仪器网 2018-09-27 11:04:28 点击 61 次
- 【贺州市公安局三重四极杆气质联用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招标编码为【HZZFCG2018-H-281】,招标项目内容包括【三重四极杆气质联用仪、超快速液相色谱仪、小型冷冻离心机、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三重四极杆LCMSMS联用仪、荧光定量PCR仪】,投标截止到【2018-10-18 09:00】,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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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贺州市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贺州市公安局刑事技术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贺州市公安局刑事技术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HZZFCG2018-H-28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4-529767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贺州市公安局
地址:贺州市贺州大道18号
联系方式:彭工 0774-512263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 0774-5297678
代理机构地址: 贺州市八步区太兴街66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A分标:
项号
货物名称
数量(台/套)
备注
1
在线固相萃取SPE液相质谱质谱(三重四极杆)LCMSMS联用仪
1
采购进口产品,已做进口论证
2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1
3
三重四极杆气质联用仪
1
采购进口产品,已做进口论证
4
十万分之一天平
1
5
小型冷冻离心机
1
6
超快速液相色谱
1
采购进口产品,已做进口论证
B分标
项号
货物名称
数量(台/套)
备注
1
台式真空镀膜手印显现系统
1
(真空镀膜部分)已做进口论证
2
超级文检工作站
1
采购进口产品,已做进口论证
3
模糊影像增强系统
1
4
立体显微镜
1
采购进口产品,已做进口论证
C分标
项号
货物名称
数量(台/套)
备注
1
全自动24道微量检材提取工作站
1
2
舒适型恒温混匀仪
1
采购进口产品,已做进口论证
3
自动化样品破碎仪
1
4
法医DNA提取工具清洗消毒机
1
5
荧光定量PCR仪
1
采购进口产品,已做进口论证
6
电动连续变倍比对显微镜
1
采购进口产品,已做进口论证
7
正置材料显微镜
1
采购进口产品,已做进口论证
8
全封闭组织脱水机
1
9
组织包埋机(配冻台)
1
10
半自动石蜡轮转切片机
1
11
摊片烤片机
1
12
病理取材台(配摄像系统装置)
1
13
玻片柜
1
14
标本冷藏柜
1
15
蜡块柜
1
16
司法鉴定影像管理系统
1
17
法医病理学及临床学图像处理系统
1
18
生物显微镜
1
采购进口产品,已做进口论证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能清晰反映该单位具有承揽本项目的资格)。 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符合投标人资格的投标人应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有关责任与义务。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可分别就三个分标进行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50.2 万元()
时间:2018年09月27日 10:00 至 2018年10月0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城建集团四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8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8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具体安排详见开标当天四楼电子显示屏)。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78号)、《关于防治政府采购招标中串通投标行为的通知》(桂财采[2016]42号)。
欲了解更多资讯,查看官方招标公告>>>
贺州市公安局三重四极杆气质联用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身为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于2007年5月11日经贺州市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2015年6月25日按照贺州市编制委员会要求更名为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贺州市人民政府直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贺州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代管。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贺州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场所管理,为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交易活动提供场地、信息、政策、咨询等服务;负责贺州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维护和管理。
(二)负责组织开展以下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
1.贺州市本级、八步区和平桂管理区国有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含房屋、水利、交通、公路、市政、园林、信息、工业、装饰装修、人防、管线铺设、技改等领域)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材料和机电设备等项目招投标;
2.全市政府采购项目;
3.全市药品及医疗器械集中采购;
4.贺州市本级、八步区和平桂管理区国有土地使用权、矿业权(探矿权、釆矿权)、国有林业产权及其他产权的招标、拍卖、挂牌;
5.贺州市本级、八步区和平桂管理区特许经营(服务)权(特种行业经营权、城市占道经营权、大型户外广告经营权等)招标、拍卖、挂牌,罚没罚扣物拍卖;
6.贺州市本级、八步区和平桂管理区国有企业单项资产出(转)让,集体产权、股权出(转)让;
7.贺州市本级、八步区和平桂管理区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转让、房屋租赁;
8. 其他社会公共资源交易事项。
(三)参与对进入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信用评价工作;协助建设和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审专家库;协助建立和完善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体系;负责进场交易项目的档案管理及数据统计、分析和研究。
(四)负责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信息化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