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单位:广东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
- 招标产品:PCR管
- 招标编号:1210-1841YDZB1435
- 仪器网 2018-10-25 13:44:14 点击 363 次
- 【广东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荧光定量PCR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码为【1210-1841YDZB1435】,招标项目内容包括【荧光定量PCR仪】,投标截止到【2018-11-14 09:30】,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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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东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东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荧光定量PCR仪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东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荧光定量PCR仪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1210-1841YDZB143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庞小姐、倪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20-2222164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东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07号
联系方式:邱先生020-8551192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庞小姐、倪小姐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1503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内容: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套)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交货期
1
荧光定量PCR仪
1
是
合同签订后30日内
2、本项目允许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参与竞标(见上表)。
3、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分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2017年财务状况报告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2018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4)2018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依法取得相应设备生产或经营许可证。3、如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则须提供生产商或一级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5、《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我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9、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备注:请投标人凭以下证明文件加盖公司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1)《购买标书登记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首页界面下载);(2)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依法取得相应设备生产或经营许可证;(4)《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5)供应商提供售卖招标文件期间“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若暂无信息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声明函原件;(6)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若为授权代表,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 份 证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 份 证复印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0.0 万元()
时间:2018年10月25日 09:00 至 2018年10月3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1505,报名电话:020-22221860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国内汇款邮购(E-mail:youde_zb@163.com,传真号码:020-62619398)须另加50元,售后不退。收款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收款单位名称: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银行账号:38610188000123567(本账户不接受任何个人名义汇款及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1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1506。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一)信息发布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采购代理机构网站
(二)现场勘查及答疑
本项目不举行现场勘查及集中答疑。如有疑问,请于投标截止15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可以先传真)送达招标代理机构,过期不予接受。传真号码:020-62619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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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荧光定量PCR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广州市的行政隶属关系和行政区划设置,有过几次较大的变动和调整。
1949年10月14日广州解放,广州市为中央直辖市。1950年改为中南军政委员会领导。1954年划归广东省领导,为省辖市。
解放初期,广州市划分为28个区,其中城区20个(逢源、黄沙、西禅、长寿、沙面、陈塘、太平、惠福、靖海、小北、德宣、西山、东堤、汉民、前鉴、大东、东山、洪德、蒙圣、海幢)、水上区1个(珠江区)、郊区7个(南岸、沙河、芳村、石牌、新洲、沥滘、三元里)。
1950年调整行政区划设置,把28个区合并为16个区,其中城区8个(长寿、河南、惠福、永汉、太平、越秀、大东、荔湾)、水上区1个(珠江区)、郊区7个(南岸、沙河、芳村、石牌、新洲、沥滘、三元里)。
1951年10月,把郊区7个调整为4个(白云、芳村、西村、新滘)。
1952年9月,把原来8个城区合并为5个(东区、中区、西区、北区、河南区),仍保留珠江区。
1953年5月,西村区撤销并入白云区。同年6月,黄埔区成立。
1956年6月,黄埔、白云、新滘3个区合并为广州市郊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