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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网/ 招标中心/ 招标信息/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气相色谱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
招标单位: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招标产品:气相色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微波消解仪/微波消解系统,测油仪/红外测油仪
招标编号:JZCH2018-84

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气相色谱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

仪器网  2018-11-05 13:38:00  点击 744 次 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气相色谱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招标文件下载
【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气相色谱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招标编码为【JZCH2018-84】,招标项目内容包括【气相色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微波消解仪、红外分光测油仪、离子色谱仪】,投标截止到【2018-11-26 13:30】,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受采购人的委托,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土壤环境监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说明

  1.项目编号:JZCH2018-84

  2.项目名称: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土壤环境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气相色谱仪(含 NPD检测器)1台,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1台,微波消解仪1台,红外分光测油仪1台和离子色谱仪1台。具体配备明细及规格、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货物需求。

  4.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6.项目预算:人民币壹佰玖拾万元整(¥1,900,000.00);本项目不接受超出预算的报价。

  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保护环境等。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应规章的规定;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标的相关产品。

  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供应商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procure.jingyue.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须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注册供应商,如尚未成为注册供应商,请登录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上进行注册登记,注册成功后即可参与报名。

  6.投标人前来报名时应提供下述文件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6.1投标人营业执照(五证合一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6.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3投标人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

  6.4投标人2017年10月至2018年9月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凭据的原件及复印件。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6.5投标人2017年10月至2018年9月缴纳社会保险专用收据和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清单的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须在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清单内)。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6“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失信行为的证明材料;

  6.7投标人近三年(2015—2017年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附“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证明材料。

  三、投标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2.时间:2018年11月5日至2018年11月9日(节假日除外;11:30—13:00午休除外)9:00-15:30(北京时间)。

  3.审查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六楼A区政府采购中心。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通过现场审查的投标人经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上审批通过后,自行到本中心网站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安排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6日13:3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四楼A区401会议室。

  3.投标文件递交前,投标人必须以转账形式向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提交叁万元(以人民币计)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存入采购机构指定账户,并到采购机构(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五楼A区)办理投标保证金递交手续。(收款单位: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机关财务结算中心;账号:7770520109000022;开户行:吉林银行福祉大路支行;地址:长春市福祉大路1572号)不得以其他单位、授权单位或被授权单位的转账作为保证金垫付,不收取现金、存折、外币。(投标人须将转账凭证同采购机构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一并附入投标文件内,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长春日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净月高新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六楼A区。

  联系人:李辉 联系电话及传真:0431-84532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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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单位介绍

1999年3月,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经长春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是长春市唯一的市级集中采购机构,副局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中心的主要职能:接受长春市市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委托,制定集中采购的具体操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直接组织招标、谈判活动;根据采购人委托的权限签订或组织签订采购合同,并督促合同履行并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制定集中采购内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负责内部业务人员的培训;接受各部门委托,代理各单位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项目的采购;办理其它采购事务。

中心内设办公室、招标部、工程部、货物部、服务部、综合信息部六个处级部室。

中心编制42人,现有职工36人, 其中97%以上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涉及管理、经济、工程、电气等近20个专业,硕士14人,博士1人,平均年龄34岁,是一支年轻而富有朝气的队伍。

中心位于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市政务中心二楼B区,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整个办公场地以圆型大厅为中心,形成办公区、前台区、开标大厅、评标区和辅助区五个功能区。

中心紧紧抓住电子政务与信息化发展的时代脉搏,加大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2003年11月5日,长春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om.cn)正式开通。实现了网上招投标、网上评标、网上办公、网上统计、信息发布等系统功能。该网站采用前台信息发布和后台办公相结合,是国内一流的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中心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诚信”的原则,以“高效、廉洁、规范、创新”为宗旨强化内部管理,规范操作程序,提高服务水平,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获得“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全省文明单位”、“长春市市直优秀基层党组织标兵”等80余项荣誉;中央电视台、经济日报、中国财经报等各级媒体报道中心工作260余篇(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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