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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网/ 招标中心/ 招标信息/长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余氯测量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
招标单位:长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招标产品:电导率仪/电导率测定仪,照度计,余氯测定仪,水质分析仪
招标编号:长招采公字[2018]072号

长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余氯测量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

仪器网  2018-11-12 14:34:35  点击 45 次 长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余氯测量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招标文件下载
【长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余氯测量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招标编码为【长招采公字[2018]072号】,招标项目内容包括【紫外照度仪、甲醇检测仪、余氯测量仪、电导率仪、水质净度检测设备】,投标截止到【2018-12-04 09:00】,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河南华威建设工程技术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长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对长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乡镇所快检仪器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1.1项目名称:长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乡镇所快检仪器采购项目

  1.2采购编号:长招采公字[2018]072号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三、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3.1标段划分及采购内容:本项目共分两个标包。

  一标包:畜肉或水产品变质检测设备、水质速测箱、甲醛快速测定仪、抗生素残留检测仪、微生物-致病菌检测箱、食品安全检测试剂(廋肉精)等。详细参数要求见采购文件。

  二标包:亚硝酸盐检测仪、余氯测量仪、甲醇检测仪、紫外照度仪、电导率仪、水质净度检测设备等仪器。详细参数要求见采购文件。

  3.2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一标包:600200元;二标包:263200元。

  3.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

  3.4质量要求:合格。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相应经营范围,有提供本次采购货物供货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全国法院http://shixin.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5.1报名时间: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报名。

  5.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注册: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1.14.6.70: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网站首页“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2)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报名期限内,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投标人登录”入口(http://221.14.6.70:8088/ggzy/)报名,自行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详见网站首页“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3)招标文件费用:投标人在递交纸制投标文件时向代理公司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本项目招标文件费用为300元/标包,售后不退。

  5.3未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拒收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5.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所需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12月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葛市葛天大道东段商务区6#楼4 楼418室)。

  6.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供应商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

  6.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和备份文件1份(使用电子介质存储)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递交至本项目开标地点。

  6.5逾期送达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及仅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长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 03746566919

  地址:长葛市葛天大道东段商务区5#楼

  代理机构:河南华威建设工程技术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18939506571

  代理机构地址:郑州市航海中路96号(亚新投资大厦10楼)

  九、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供应商递交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供应商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4.6.70: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0”,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供应商)。

  3.2 供应商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包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包的招标文件,按标包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包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包),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后缀名为“.PDF”的文件用于打印纸质投标文件,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4.6.70:8088/ggzy/)。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包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包分别提交。

  4.3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供应商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2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以纸质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十、特别提示:

  1、所有投标单位请时刻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网,澄清、答疑、变更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如未及时查看影响其投标,后果自负。

  2、各供应商对代理公司提供的服务不满意,或认为代理公司在服务过程中有不当行为的,可致电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监管股(0374-6189576),经查实后将视情况作出处理。

 


欲了解更多资讯,查看官方招标公告>>>
长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单位介绍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招标局),是省政府直属、公益一类正厅级事业单位。中心内设综合处、交易受理处、交易组织处、交易评审处、监督处、政府采购处、医药采购处、人事教育处共8个职能处室。

按照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应进必进”原则,凡属公共资源交易内容的,均逐步纳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进行交易。第一批进入交易平台的项目类别有: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矿业权出让,医药集中采购,国有产权和国有资产交易,罚没物品拍卖,主要污染物排污权、特许经营权转让等。其他部门涉及的公共资源交易任务,按照“成熟一个,纳入一个”的原则,逐步交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担。

中心交易场所设有交易服务大厅、业务受理大厅、拍卖大厅、专家抽取室、评标室、开标室、行政监督室等多个功能区,可同时进行30宗以上交易活动并实现封闭评标、全程监管;已建成投用的信息平台适应各领域公共资源交易需要,保障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的集中交换和共享,可为各类用户提供便捷服务的现代化的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服务;通过这一平台,可实现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从入场登记、招标备案、公告发布、投标报名到评标专家选取、评标过程数据统计、中标公示、核发中标通知书的全部过程电子信息化处理。

中心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的组织和实施,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承担进场登记、场地安排、信息发布、交易实施、结果公示等交易服务;

(二)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现场秩序管理,执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现场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对交易过程相关资料进行存档备案;

(三)收集、发布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对交易数据进行汇总分析、综合利用和风险监测预警;

(四)为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监督提供监管平台,及时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违法违规行为,并协助调查处理;

(五)建设、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和信息网络,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信息交互和技术共享服务;建立和维护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信息数据库,推进交易主体信息交换共享;

(六)协助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验交易项目相关手续及市场主体、中介机构资格;负责招标文件和各类业务文件审核及投标保证金等相关资金管理工作;

(七)承担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政府集中采购和全省医药集中采购的具体实施工作;

(八)负责全省公共资源交易机构的业务指导;

(九)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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