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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网/ 招标中心/ 招标信息/茂名市妇幼保健院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
招标单位:茂名市妇幼保健院
招标产品:芯片扫描仪,分子杂交仪/分子杂交炉,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
招标编号:440900-201811-0030509-0040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

仪器网  2018-11-22 11:21:06  点击 713 次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招标文件下载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招标编码为【440900-201811-0030509-0040 】,招标项目内容包括【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全自动核酸分子杂交仪、微阵列芯片扫描仪】,投标截止到【2018-12-12 15:00】,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受茂名市妇幼保健院的委托,对茂名市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900-201811-0030509-0040

  二、采购项目名称:茂名市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680,000

  四、采购数量:3台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

1

全自动核酸分子杂交仪

1

人民币168万元

2

微阵列芯片扫描仪

1

微阵列芯片洗干仪

3

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

1

  2. 项目编号:CLPSPF0118MM01ZC50

  3. 采购项目品目:A032017

  4.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茂名市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5. 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6. 经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可以采购进口产品,其他采购本国产品。

  7.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8.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茂名市财政局

  9.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六、供应商资格: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提供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18年任意3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1.3. 提供2018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2.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2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3. 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7.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

  1)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不符合的,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 提供《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3) 采用网上注册、现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应登入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点击网站右上方“立刻注册”进入系统注册,注册通过后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公告,填写并打印《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后,连同上述资料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递交至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详细地址:茂名市站前五路嘉燕盈汇国际20楼)。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并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报名成功。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迎宾路支行;账号:6795 6224 9515。(采购代理机构邮箱:clmm2069988@163.com)

  4)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5)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供应商应在报名前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注册登记(相关事宜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七、获取招标文件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11月22日 至 2018年12月7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茂名市站前五路嘉燕盈汇国际20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2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茂名市站前五路嘉燕盈汇国际20楼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2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茂名市站前五路嘉燕盈汇国际20楼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11 月 22 日 至 2018 年 11 月 28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杨小姐

联系电话:0668-2069988-806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黎小姐

联系电话:0668-2921393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联系人:梁群燕

联系电话:020-87651688-688

 

传真:020-87651698

邮编:510075

 

(三)采购人:茂名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茂名市人民南路192号

 

联系人:刘维妙

联系电话:0668-2921502

 

传真:0668-2817680

邮编:525000

 


欲了解更多资讯,查看官方招标公告>>>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单位介绍

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12年12月27日正式成立,是根据《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茂府办[2012]84号)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茂机编[2012]29号)精神,将市政府采购中心、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土地矿产交易中心以及市政府其它部门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职能进行整合,打破原有建制,人、财、物全部脱离原主管单位,统一划转合并到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统一管理。该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归口茂名市人民政府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管理。

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成立,是市政府为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建立阳光交易市场,实现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监管集约化、配置市场化、运作阳光化,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创新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领导体制改革的目的,按照“决策、执行、监管”三分离的改革方向和要求,建立以“一委、一办、一中心”为主体的新架构。“一委”是指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一办”是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政管办),“一中心”是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该中心的主要职责任务:承担茂名市的土地使用权与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企业股权、公有资产经营权与所有权、房屋产权、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海域使用权、水资源使用权、低空开放空域使用时间、污染物排放权、可收益资源开发权、公共物品使用权与经营权等公共产权交易;承担公共服务领域的政府出租、出售,合同承包,特许经营,BT、BOT、租借、以租代购,第三方代建等项目市场化交易;承担建设工程交易、政府采购和公共物品采购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组织、管理、协调、服务等工作。

该中心事业编制28人,其中主任(市政管办副主任兼任)1名,副主任3名;经费由财政按公益一类全额拨款;内设机构由政管办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自行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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