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单位:芜湖赛宝信息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招标产品:恒温恒湿箱/湿热试验箱
- 招标编号:TC1894B0D
- 仪器网 2019-02-18 17:04:05 点击 63 次
- 【芜湖赛宝信息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高低温湿热试验箱采购招标】,招标编码为【TC1894B0D】,招标项目内容包括【高低温湿热试验箱】,投标截止到【2019-03-12 14:30】,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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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芜湖赛宝信息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芜湖赛宝信息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高低温湿热箱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芜湖赛宝信息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高低温湿热箱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TC1894B0D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项目联系电话:020-8333923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芜湖赛宝信息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高新区漳河路20号
联系方式:程工0553-567780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孙工020-83339232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8号之二领峰园A2栋2306房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招标编号:TC1894B0D
2.项目信息:本次招标货物为高低温湿热试验箱(4台)。该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3.本包最高限价:人民币61.2万元,其中高低温湿热箱单价最高限价:人民币15.3万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设备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3)投标人须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涵盖所投标货物内容;(4)投标人或其生产厂家在国内需有售后服务体系;(5)投标人在国内需有合格的服务中心和维修服务人员,并在国内有备品备件库。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1.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2月19日 09:00 至 2019年02月2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8号之二领峰园A2栋2306房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3月12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3月12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8号之二领峰园A2栋2306房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邮购招标文件的请汇款至下列账号:
开户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广州北较场支行
账 号:4400 1400 1130 5300 1948
请汇款人不论是公司还是个人,汇款时务必在摘要中写明项目招标编号(TC***)和款项性质(保证金、标书款、中标服务费或代理服务费),个人汇款还需在备注出标明公司全称。
汇款后,请将汇款底单和填写的附件:《购买记录》及《开票信息采集表(招标文件)》一起回传至zhongzhaogz@cntcitc.com.cn。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规定。
欲了解更多资讯,查看官方招标公告>>>
芜湖赛宝信息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高低温湿热试验箱采购招标
2003年9月,市委、市政府为大力推进“四用”制度改革,在全省率先成立了芜湖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是在市区招标采购活动的集中、统一、规范服务的场所。本市市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范围内进行的政府(含国有和国有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招投标和采购活动均纳入中心运行。经过十年发展,政府项目招标采购范围不断扩大,招标采购代理业务量逐年增长,其中: 2013年办结招标采购项目3273项,中标价62.20亿元。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招标采购改革工作,2013年8月市委、市政府成立市深化招标采购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正式启动我市招标采购改革工作,市委、市政府相继印发《中共芜湖市委办公室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深化招标采购改革方案>的通知》(芜市办〔2014〕5号)、《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市政府第54号令)。
根据以上文件和市编委会《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芜编〔2014〕35号)文件重新确立的职能和定位,原芜湖市政府第一招标采购代理处和市政府第二招标采购代理处撤销,设立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市政府举办的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供给。
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置3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部、业务部和信息部。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集中交易场所、专业服务平台和市场服务主体,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发布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信息资料、技术咨询等服务;
(三)接受竞价人(投标人)报名,负责收退交易保证金和保管档案等工作;
(四)统计分析进场交易项目的有关数据;
(五)查验进场交易项目的相关手续,见证开标、评标过程,维护交易现场秩序;
(六)对进场交易的竞价人(投标人)、交易代理机构进行诚信评价,配合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建立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体系;
(七)为行政监督部门实施监督提供必要的服务,配合调查处理投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