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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网/ 招标中心/ 招标信息/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气相色谱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
招标产品: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离子色谱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固相萃取仪,纯水机,吹扫捕集浓缩仪
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9-1212

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气相色谱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仪器网  2019-07-16 14:51:57  点击 255 次 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气相色谱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下载
【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气相色谱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码为【豫财招标采购-2019-1212】,招标项目内容包括【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吹扫捕集进样器、全自动固相萃取仪、三重四极杆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离子色谱仪、纯水机、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投标截止到【2019-08-19 09:00】,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河南安创工程招标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2019年水污染监测能力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2019年水污染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9-1212

  三、项目预算金额:15225400.00元

  四、采购需求:

包号

序号

品    名

数量(台套)

是否进口

预算(万元)

A

(一)

吹扫捕集进样器

1

682

(二)

全自动固相萃取仪(六通道)

1

(三)

三重四极杆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1

(四)

气相色谱-质谱仪

1

(五)

液相色谱

1

(六)

全自动红外测油仪

1

(七)

气相色谱仪

2

(八)

样品全自动定量浓缩仪

1

(九)

离子色谱(阴离子系统)

1

(十)

离子色谱(阳离子系统)

1

(十一)

纯水机

2

B

(一)

总有机卤素分析仪

1

530

(二)

连续光源原子吸收光谱仪

1

(三)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三重四级ICP-MS)

1

(四)

微波消解仪

2

(五)

冷原子吸收测汞仪

1

C

(一)

翻转震荡仪

1

310.54

(二)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1

(三)

干燥箱

3

(四)

化学需氧量消解装置

10

(五)

蒸馏预处理装置

5

(六)

便携式多参数测定仪

2

(七)

水质采样监测无人船

2

(八)

马弗炉

2

(九)

万分之一天平

4

(十)

微生物四项检测仪

1

(十一)

紫外分光光度计

2

(十二)

硫化物酸化吹脱系统

2

(十三)

走航式流量测定动力船

1

(十四)

静气型储药柜

8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等。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时投标人需提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7、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河南省财政厅及采购代理机构有关招标的规定。

  8、与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资格审查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截止时间: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详见采购需求。

  八、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9年7月16日至2019年7月24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nggzy.com);

  3、方式: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nggzy.com)”,凭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进行网上报名。市场主体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指南(工程建设、政府采购)》。

  4、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九、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8月19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8月19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一)-6(郑州市农业路与经一路交叉口西南角投资大厦)。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二、 其他有关事项: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网址(www.hnggzyjy.cn)。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2 、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必须在市场主体信息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中选取。未在市场主体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对市场主体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3、 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服务系统使用指南》。

  十三、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

  地 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学理路10号。

  联 系 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0371-66309328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安创工程招标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惠济区花园口黄河大桥管理处院内2号综合楼2层。

  联 系 人:郭女士、赵女士

  联系电话:0371-86235366

  邮 箱:hnacgczb@163.com

 


欲了解更多资讯,查看官方招标公告>>>
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单位介绍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招标局),是省政府直属、公益一类正厅级事业单位。中心内设综合处、交易受理处、交易组织处、交易评审处、监督处、政府采购处、医药采购处、人事教育处共8个职能处室。

按照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应进必进”原则,凡属公共资源交易内容的,均逐步纳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进行交易。第一批进入交易平台的项目类别有: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矿业权出让,医药集中采购,国有产权和国有资产交易,罚没物品拍卖,主要污染物排污权、特许经营权转让等。其他部门涉及的公共资源交易任务,按照“成熟一个,纳入一个”的原则,逐步交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担。

中心交易场所设有交易服务大厅、业务受理大厅、拍卖大厅、专家抽取室、评标室、开标室、行政监督室等多个功能区,可同时进行30宗以上交易活动并实现封闭评标、全程监管;已建成投用的信息平台适应各领域公共资源交易需要,保障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的集中交换和共享,可为各类用户提供便捷服务的现代化的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服务;通过这一平台,可实现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从入场登记、招标备案、公告发布、投标报名到评标专家选取、评标过程数据统计、中标公示、核发中标通知书的全部过程电子信息化处理。

中心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的组织和实施,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承担进场登记、场地安排、信息发布、交易实施、结果公示等交易服务;

(二)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现场秩序管理,执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现场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对交易过程相关资料进行存档备案;

(三)收集、发布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对交易数据进行汇总分析、综合利用和风险监测预警;

(四)为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监督提供监管平台,及时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违法违规行为,并协助调查处理;

(五)建设、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和信息网络,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信息交互和技术共享服务;建立和维护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信息数据库,推进交易主体信息交换共享;

(六)协助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验交易项目相关手续及市场主体、中介机构资格;负责招标文件和各类业务文件审核及投标保证金等相关资金管理工作;

(七)承担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政府集中采购和全省医药集中采购的具体实施工作;

(八)负责全省公共资源交易机构的业务指导;

(九)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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