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单位:广东省石油与精细化工研究院
- 招标产品: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流变仪
- 招标编号:GZGK19P204A0643Z
- 仪器网 2019-10-14 14:19:32 点击 99 次
- 【广东省石油与精细化工研究院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等仪器设备采购招标】,招标编码为【GZGK19P204A0643Z】,招标项目内容包括【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高效液相色谱仪、旋转流变仪】,投标截止到【2019-11-05 09:30】,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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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东省石油与精细化工研究院的委托,对广东省石油与精细化工研究院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GZGK19P204A0643Z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石油与精细化工研究院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850,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组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项预算
预算
一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1台
人民币79万元
人民币129万元
高效液相色谱仪
1台
人民币50万元
二
旋转流变仪
1台
人民币56万元
人民币56万元
(1)细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2)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同意,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
(3)本项目共分两个包组,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或两个包组进行投标,可兼投兼中。包组为最 小投标单位,合格的投标人应对包组内所有采购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包组内部分货物和服务进行投标报价。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须知”。
六、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以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已购买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注:(1)满足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在投标时必须把以下资料放入投标文件中: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自然人)。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书面声明原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潜在投标人须保证以上所提交资料的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供应商参加投标应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招标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有关报名登记手续后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3)为了报名工作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上下载“购买文件登记表”,填写后打印并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自然人)】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七、获取招标文件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10月14日 至 2019年10月18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东座2楼(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对面)。如需要邮寄,款到后即寄出,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05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东座2楼(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对面)。
十、开标时间:2019年11月05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东座2楼(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对面)。
十二、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梁小姐,董小姐
联系电话:020-87687056,020-87776423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林小姐
联系电话:020-32373257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2楼
联系人:徐静
联系电话:020-87687043
传真:020-87685201
邮编:510070
(三)采购人:广东省石油与精细化工研究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棠下车陂西路318号
联系人:林碧娴
联系电话:020-32373257
传真:020-32377489
邮编:510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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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石油与精细化工研究院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等仪器设备采购招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广州市的行政隶属关系和行政区划设置,有过几次较大的变动和调整。
1949年10月14日广州解放,广州市为中央直辖市。1950年改为中南军政委员会领导。1954年划归广东省领导,为省辖市。
解放初期,广州市划分为28个区,其中城区20个(逢源、黄沙、西禅、长寿、沙面、陈塘、太平、惠福、靖海、小北、德宣、西山、东堤、汉民、前鉴、大东、东山、洪德、蒙圣、海幢)、水上区1个(珠江区)、郊区7个(南岸、沙河、芳村、石牌、新洲、沥滘、三元里)。
1950年调整行政区划设置,把28个区合并为16个区,其中城区8个(长寿、河南、惠福、永汉、太平、越秀、大东、荔湾)、水上区1个(珠江区)、郊区7个(南岸、沙河、芳村、石牌、新洲、沥滘、三元里)。
1951年10月,把郊区7个调整为4个(白云、芳村、西村、新滘)。
1952年9月,把原来8个城区合并为5个(东区、中区、西区、北区、河南区),仍保留珠江区。
1953年5月,西村区撤销并入白云区。同年6月,黄埔区成立。
1956年6月,黄埔、白云、新滘3个区合并为广州市郊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