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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网/ 招标中心/ 招标信息/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气相分子吸收光谱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
招标单位: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招标产品:紫外可见光谱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分子荧光光谱仪/分子荧光分光光度计,气相分子吸收光谱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测油仪/红外测油仪,海洋水色计,天文望远镜
招标编号:GZHJ-2019HW-02

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气相分子吸收光谱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

仪器网  2019-11-01 16:35:21  点击 140 次 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气相分子吸收光谱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招标文件下载
【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气相分子吸收光谱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招标编码为【GZHJ-2019HW-02】,招标项目内容包括【气相分子吸收光谱仪、荧光分光光度计、紫外分光光度计、全自动紫外分光测油仪、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水色计、测距望远镜】,投标截止到【2019-11-22 09:30】,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的委托,对2019年海洋环境监测经费设备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HJ-2019HW-02

  二、采购项目名称:2019年海洋环境监测经费设备购置项目(包组一),2019年海洋环境监测经费设备购置项目(包组二),2019年海洋环境监测经费设备购置项目(包组三)

  三、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子包号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套)

单价

总价

1

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1

180

180

1

全自动紫外分光测油仪

1

40

67

2

荧光分光光度计

1

15

3

紫外分光光度计

1

12

1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仪

1

36

63

2

水色计

8

0.2

3

便携式测深系统

3

5

4

激光测距望远镜

8

0.3

5

样品冷藏箱

5

1.6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100,000

  注:1、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以子包号为单位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投标人可对本项目三个子包分别投标,可兼投但不可兼中(中标先后顺序为子包一、子包二、子包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细采购内容、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三部分采购人需求。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③《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④《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⑤《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四、供应商资格:

  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若分公司投标的: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2019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文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和缴纳社保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依法免缴社保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免缴社保)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

  2、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②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除了对供应商进行信息查询外,同时对总公司的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携带以下加盖公章的证件复印件到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

  (二)如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五、获取招标文件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11月02日 至 2019年11月08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9号高盛大厦8E)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2日09时30分。

  七、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9号高盛大厦8E。

  八、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2日09时30分。

  九、开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9号高盛大厦8E。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章小姐

联系电话:020-62313760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梁工

联系电话:020-83354889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9号高盛大厦8E

 

联系人:刘汝华

联系电话:020-62313760

 

传真:020-62313719

邮编:510610

 

(三)采购人: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中心南大街19号

 

联系人:梁国龙

联系电话:020-83354889

 

传真:020-83399446

邮编:510006

 


欲了解更多资讯,查看官方招标公告>>>
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单位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广州市的行政隶属关系和行政区划设置,有过几次较大的变动和调整。

1949年10月14日广州解放,广州市为中央直辖市。1950年改为中南军政委员会领导。1954年划归广东省领导,为省辖市。

解放初期,广州市划分为28个区,其中城区20个(逢源、黄沙、西禅、长寿、沙面、陈塘、太平、惠福、靖海、小北、德宣、西山、东堤、汉民、前鉴、大东、东山、洪德、蒙圣、海幢)、水上区1个(珠江区)、郊区7个(南岸、沙河、芳村、石牌、新洲、沥滘、三元里)。

1950年调整行政区划设置,把28个区合并为16个区,其中城区8个(长寿、河南、惠福、永汉、太平、越秀、大东、荔湾)、水上区1个(珠江区)、郊区7个(南岸、沙河、芳村、石牌、新洲、沥滘、三元里)。

1951年10月,把郊区7个调整为4个(白云、芳村、西村、新滘)。

1952年9月,把原来8个城区合并为5个(东区、中区、西区、北区、河南区),仍保留珠江区。

1953年5月,西村区撤销并入白云区。同年6月,黄埔区成立。

1956年6月,黄埔、白云、新滘3个区合并为广州市郊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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