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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网/ 招标中心/ 招标信息/楚雄彝族自治州环境监测站气象色谱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
招标单位:楚雄彝族自治州环境监测站
招标产品:气相色谱仪,测汞仪/冷原子吸收测汞仪,固相萃取仪,纯水机,振荡器/圆周振荡器/涡旋振荡器
招标编号:YNFY-[2017]-CX-012

楚雄彝族自治州环境监测站气象色谱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

仪器网  2017-05-10 16:03:11  点击 32 次 楚雄彝族自治州环境监测站气象色谱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招标文件下载
【楚雄彝族自治州环境监测站气象色谱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招标编码为【YNFY-[2017]-CX-012】,招标项目内容包括【气相色谱仪、纯水机、振荡器、多样品平行固相萃取定量浓缩连用系统、冷原子吸收测汞仪】,投标截止到【2017-06-01 09:30】,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批准,资金已落实。云南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楚雄彝族自治州环境监测站的委托,对楚雄彝族自治州环境监测站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和饮用水水质监测优选特定项目分析仪器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供货和完成该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

  一、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楚雄彝族自治州环境监测站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和饮用水水质监测优选特定项目分析仪器购置项目。

  1.2 招标编号:YNFY-[2017]-CX-012

  1.3 招标内容及数量:详见下表(共分为两个包,包号如下)

  (1)A包:楚雄彝族自治州环境监测站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

序号

是否进口

采购项目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纯水机

1


2

振荡器

2


3

多样品平行固相萃取定量浓缩连用系统

1


4

冷原子吸收测汞仪

1


  (2)B:楚雄彝族自治州环境监测站饮用水水质监测优选特定项目分析仪器

序号

是否进口

采购项目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气象色谱仪(配置双柱ECD检测器)

1


2

气象色谱仪(配置FPDFID检测器)

1


  1.4本次招标设备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1.5 交货期:30日历日(指签定合同之日至产品设备安装完成报验)

  1.6 交货地点:楚雄彝族自治州环境监测站。

  1.7 预算上限价:

  (1)A包:118万元(该费用包括税费、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

  (2)B包:100万元(该费用包括税费、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有能力提供招标项目所含内容的供应商。

  2.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5-2016年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6年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缴款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3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至今)无被执行财产、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且提供承诺函原件或相关证明资料。

  2.4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

  2.5投标人是环境监测仪器生产商或取得厂家授权的代理商。

  2.6如果投标货物实行生产、经营、许可证制度,应有相应许可证,如果投标人为非生产企业进行投标,则投标人不得超出经营范围进行投标。

  2.7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的产品的技术参数必须要与产品彩页相符,否则认为产品不符合要求)

  2.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副本)和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以上资料要求原件的须提供原件,其余均为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各投标人请于2017510日起至2017516(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A包:人民币1000/;B包:人民币1000/份,售后不退。

  4.3采购人不提供邮购采购文件服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610930(北京时间),地点为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6.1 开标时间为2017610930(北京时间)

  6.2 地点为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楚雄彝族自治州环境监测站

  联系人:凡先生

  联系方式:13238789908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方式:13638700136

 


欲了解更多资讯,查看官方招标公告>>>
楚雄彝族自治州环境监测站单位介绍

根据《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楚雄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为挂靠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的行政机构,正处级,加挂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牌子。具体负责州级政府自身建设工作,并对州政务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和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管理。主要职能职责是:

(一)负责州人民政府自身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州人民政府实施四项制度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二)负责监督管理州政务服务中心、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制定政务服务有关规章制度、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四)会同有关部门审查集中受理、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相关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对进入或者退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部门(机构)和服务事项进行审核并报州人民政府决定。

(六)对依法决定撤销或者停止执行并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保障其在规定期限内停止执行。

(七)协调监督集中受理或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组织并联审批或者指定部门(机构)政务服务窗口牵头组织并联审批。

(八)收集、汇总、上报政务服务中心有关政务服务数据和工作情况,适时通报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九)对县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和政务服务中心报送本级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机构)审批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进行监督协调;对县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和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进行指导。

(十)承办州委、州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楚雄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下设楚雄州政务服务中心和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楚雄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作为实施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公共平台,不设实体性机构,不是法人组织,日常工作由楚雄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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