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单位:福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
- 招标产品: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
- 招标编号:FJYS2017-066
- 仪器网 2017-05-15 10:38:35 点击 33 次
- 【福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招标编码为【FJYS2017-066】,招标项目内容包括【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投标截止到【2017-06-06 08:45】,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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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气体中心检验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气体中心检验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YS2017-06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679372 8767935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卢滨路372号
联系方式:蔡工 1805914856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小姐0591-87679372 87679352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2号楼1001-1002单元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规格和要求
最高限价总价
(元)
1
1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
1套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人民币:壹佰伍拾陆万元整(¥1560000元)
2
NH3取样分析系统
1套
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法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①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定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税审报告或2016年度至今任意两个月企业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提供2016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2016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有效的其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原件胶装入技术商务正本、复印件胶装入技术商务副本)(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所投产品如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报价时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7)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注:投标人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持有者公章,并有原件备查,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76.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5月15日 10:02 至 2017年05月2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投标人至福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fz.fjzfc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以招标公告时间为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投标人直接在网上报名并下载查看招标文件,无需购买纸质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17年06月06日上午08 :45 前将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至福州市鼓楼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同时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州市政府采购网电子化招投标平台。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6月06日 08:45
五、开标时间:2017年06月06日 08:45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鼓楼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人网上注册、报名:投标人必须于投标前在福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fzzfcg.gov.cn)进行注册、报名,绑定CA卡,经审核后才能进行电子投标活动。网上投标具体操作详见“福州市政府采购网-办事流程-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逾期未在网上报名的视同自动放弃参与投标。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D、关于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部分价格优惠内容及幅度:
根据相关规定,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中的数字硬盘录像机、监控电视墙(拼接显示器)、监视器,以及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本次采购货物中如有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保部和财政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在执行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时,需提供本项目首次发布招标公告所执行的节能清单(环保清单)或最新一期节能清单(环保清单),否则投标无效。(采购人需购买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但在最新一期节能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且节能清单中的产品确实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允许在节能清单之外采购。)
属于《政府采购清单》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价格优惠内容及幅度详见下表:
评标
方法
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投标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投标总金额
优惠幅度
综合评分法
20%(含20%)以下
价格评标项
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
技术评标项
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
20%-50%(含50%)
价格评标项
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
技术评标项
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
50%以上
价格评标项
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
技术评标项
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
注:
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保部和财政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在执行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时,需提供首次发布招标公告所执行的节能清单(环保清单)或最新一期节能清单(环保清单)。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投标产品为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在投标投标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投标,计算出小计及占合同包总金额的百分比,并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从发布以上清单目录的权威媒体网站上下载的网页公告等),未提供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加分明细表及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加分。
若节能、减排、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
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部分加分只对属于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加分,强制类产品不给予加分。
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不重复加分;同时列入国家级清单和省级清单的产品不重复加分。
获得上述认证的产品在投标时应提供有效证明材料。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加分。评标委员会审查此项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E、关于中小企业生产或销售的产品或服务部分的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的规定,中小企业参与投标享受相应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优惠内容及幅度: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分的评审。
3、小型和微型企业适用优惠内容及幅度时须提供的相关资料,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填写完整的《中小企业生产或销售的产品或服务优惠明细表》。
《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由投标产品生产企业且投标人所在地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属小、微型企业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以材料中列明的投标人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职工总人数作为判定其是否属中小企业的依据:(1)实行电子缴纳方式的,应提供参与投标时最近2个月向省辖区内税务机关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及银行出具的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2)实行现场缴纳方式的,应提供省辖区内税务机关或福建省辖区内社保机构出具的参与投标时最近2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以上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企业的公章。
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价格扣除。评标委员会审查此项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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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
福州,别称榕城,简称“榕”,福建省省会,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心城市之一。位于福建东部、闽江下游及沿海地区。建城于公元前202年,历史上长期作为福建的政治中心。是中国东南沿海重要都市、也是东部战区陆军机关驻地。福州是首批14个对外开放的沿海港口城市之一,海上丝绸之路门户以及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三片区之一;福州也是近代中国最早开放的五个通商口岸之一,福州马尾是中国近代海军的摇篮,中国船政文化的发祥地;曾获“综合实力五十强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滨江滨海生态园林城市”[1] 、“全国环保模范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宜居城市”、“福布斯中国大陆最佳商业城市百强城市”等称号。[2] 福州现辖5区2县级市6县,全市陆地总面积11968平方公里,其中市区面积1786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260平方公里,城镇化率64.8%。全市海域总面积11.09万平方公里,海岸线长1137公里,占福建省的1/3。全市常住人口为728万人(含平潭,截止2012年),当地居民以汉族的闽海系族群为主,通行闽东语福州方言。
- 预算3007万元 第一海洋研究所采购全自动病原微生物检测系统
- 预算230.25万元 河北省第一地质大队采购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
- 预算367.08万元 大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采购激光粒度分析仪
- 预算580万元 厦门海关采购气相色谱仪
- 预算397.62万元 西藏食品药检院采购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预算105万元 中国海洋大学采购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
- 预算1161万元 吉林省产品质检院采购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
- 预算226.98万元 北京市农林科学院采购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
- 预算1048万元 江西省农产品质安标所采购液相色谱-四极杆-飞行时间质谱仪
- 预算428.18万元 江西省经济作物研究所采购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