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单位: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 招标产品:气体采样器
- 招标编号:YX-2017-JCZX005
- 仪器网 2017-05-26 16:17:10 点击 33 次
- 【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多通道采样器和苏玛罐公开招标公告】,招标编码为【YX-2017-JCZX005】,招标项目内容包括【多通道采样器、苏玛罐】,投标截止到【2017-06-12 10:30】,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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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银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多通道采样器和苏玛罐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多通道采样器和苏玛罐
项目编号:YX-2017-JCZX0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斌
项目联系电话:33312773-81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三江路55号
联系方式:徐老师 2401187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银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于斌 021-33312773*810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零陵路583号海洋石油大厦1216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多通道采样器和苏玛罐
包件一:多通道大气采样器
包件二:苏玛罐
2、招标编号:YX-2017-JCZX005、1417-174YINXIN108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4.1 主要内容
本项目包含两个包件,其中包件一采购多通道采样器(1台),包件二采购苏玛罐(60个)。
上述产品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或设备。
4.2 预算金额:
包件一、多通道大气采样器:28万元;
包件二、苏玛罐:42万元。
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采购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5、交付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三江路55号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日内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2投标人若为设备的制造商,将不再接受其代理商。3投标人若为设备的代理商,需具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所投标产品的唯一授权。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5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6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5月26日 09:30 至 2017年06月05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零陵路583号海洋石油大厦1216室
招标文件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此次招标投标并满足上述条件的合格投标单位,请于2017年5月26日至6月5日每天9:30 ~ 15:30(节假日除外),携带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2、企业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若为制造商投标需出具制造商声明、若为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所投标产品的唯一授权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至上海市徐汇区零陵路583号海洋石油大厦1216室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并获取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300元/包,每多增加一个包件加300元/包,售后不退)。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报名确认或所携带资料不全且不符合公告要求导致未能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报名将被拒绝。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6月12日 10: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6月12日 10:30
六、开标地点:
上海市徐汇区零陵路583号海洋石油大厦1206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包括节水)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对于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列入财政部、环保总局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对于参与投标的中小企业以及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政策规定,评标时在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待遇,实行优先采购。
上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在采购公告发布前已经过期的以及尚在公示期的均不得作为评标时的依据。
如果有国家或者上海市规定政府采购应当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的其他产品和服务,按照其规定实行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
政府采购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人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果政府采购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或者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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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多通道采样器和苏玛罐公开招标公告
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始建于1983年,是从事环境监测的公益性科学技术单位,隶属于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业务上受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指导,属全国环境监测一级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