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单位:广德县杨滩镇中心卫生院
- 招标产品:生化分析仪
- 招标编号:GDX-CG-XJ-2017-026
- 仪器网 2017-06-21 16:36:31 点击 54 次
- 【广德县杨滩镇中心卫生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编码为【GDX-CG-XJ-2017-026 】,招标项目内容包括【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投标截止到【2017-06-28 15:00】,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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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安徽宏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广德县杨滩镇中心卫生院委托现对广德县杨滩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编号:GDX-CG-XJ-2017-026
二、采购内容:采购全自动生化分析仪一台。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对本次询价产品有相应生产能力或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经营商;
3、生产厂家必须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代理商或经销商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二类);
4、供应商必须以诚信为原则参加本次询价活动,保证所提供响应材料的真实性;
5、供应商必须具备良好的供货和安装能力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询价响应保证金要求:
供应商须在2017年6月27日前将询价响应保证金(人民币捌仟元整)汇至广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开户单位:广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广德支行);账号:34001756308053007964-1875),提交询价响应保证金的主体与询价响应主体必须完全一致,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则视为无效报价。
未成交的询价响应供应商其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原汇款账户;成交的供应商其报价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原汇款账户。
注:只有参加报名购买询价文件并按要求提交询价响应保证金的供应商方可参加报价。保证金到账时间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出具的保证金到账情况表为准。
五、询价文件的领取时间和方式
1、报名并领取文件时间:2017年6月21 日8时至2017年6 月 23日17时30分;
2、询价文件领取方式:标书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1)本项目采用网员制在线下载方式领取询价文件;
(2)本中心投标企业网员库网员单位可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www.xcsztb.com)点击进入“我要投标”在线领取询价文件;
(3)未注册的企业,请抓紧办理注册、入库资料核验及在线下载询价文件手续;
(4)网员申报具体事项,请查询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技术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400-850-3300。
六、询价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及地点
1、询价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6 月28 日15 时30分前。
2、询价响应文件提交地址:广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广德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七、最高限价:人民币肆拾肆万元整,超过限价的报价将被拒绝。
八、成交方式: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在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报价的情况下,以摇号的方式选出成交商。
九、其他事项:
1、供应商还须在参加询价会议时,提供以下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书允许封装在询价响应文件中,但要求为原件),(法人代表本人参加的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
3)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生产厂家需提供)。
4)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二类)(代理商或经销商需提供)。
注:以上资格证明材料特别注明的除外,询价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询价现场需携带原件核查,否则询价小组将其报价做无效报价处理。
2、特别提醒:请各供应商在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6月28日15时30分)前4小时内电话询问(电话:0563-6976190)或登陆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xcsztb.com)确认是否有关于本询价项目的更正内容,如有更正的,以更正后的内容为准。因供应商未按更正后的内容进行导致报价文件被询价小组认定无效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德县杨滩镇中心卫生院
联系地址:广德县杨滩镇
联系人:胡院长
联系电话:13865369114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宏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德县中鼎小区25幢1单元1002室
联系人:杨红雨
联系电话:0563-6976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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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县杨滩镇中心卫生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一、机构职能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市政府办公室管理的副县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承担市区(含市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出让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贯彻,制订各类公共资源进场交易规则。
(二)作为市区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出让等各方主体提供统一的标准化服务和场所,依法受理、发布各类交易信息并进行统计分析。
(三)负责对进场交易各类主体的资格进行核验管理;按规定收取交易相关费用,“实行收支两条线”,负责保证金的收退工作。
(四)负责中心信息化系统建设规划、方案制定、项目实施工作。
(五)负责建设工程、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出让等公共资源交易的协调、联系、服务和操作工作。
(六)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有形市场的建设和服务工作;对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进行业务指导。
(七)接受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和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的指导和监督。
(八)负责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