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单位:江西警察学院
- 招标产品:超声波清洗器/超声波清洗机,紫外可见光谱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红外光谱仪,原子吸收光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电位滴定仪,测汞仪/冷原子吸收测汞仪,熔点仪,粘度仪/运动粘度仪,药物熔点仪
- 招标编号:JCCG-NC2017-005
- 仪器网 2017-07-20 14:22:12 点击 20 次
- 【江西警察学院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招标编码为【JCCG-NC2017-005】,招标项目内容包括【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数字旋转粘度仪、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仪、超声波清洗器、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双光束数字显示测汞仪、微字熔点仪、恒电位仪、全自动电位滴定仪】,投标截止到【2017-07-27 09:30】,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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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金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江西警察学院的委托,根据江西省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赣购2017B006462001 号采购计划,就其2017院公安技术学基础化学实验平台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 项目编号:JCCG-NC2017-005
2. 采购内容:
采购计划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万元)
主要技术参数
赣购2017B006462001 号
2017院公安技术学基础化学实验平台
1
批
78
详见竞谈文件
具体清单如下
品目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01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套
1
02
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仪
套
1
03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台
4
04
微字熔点仪
台
4
05
恒电位仪
台
4
06
全自动电位滴定仪
套
1
07
数字旋转粘度仪
台
4
08
双光束数字显示测汞仪
台
4
09
超声波清洗器
台
1
注:以上未注明进口产品的,均为国产产品,并且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加谈判。
3. 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3.1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依法缴纳税收(2017年任一月的纳税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2017年任一月的社保凭证)的良好记录;
3.4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3.6 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3.7 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竞谈响应。
4. 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17年7月20日—2017年7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谈判文件每套售价: 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江西金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6. 供应商在购买谈判文件时必须提交的资料:
6.1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副本(原件验后归还、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留存)
6.2 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书。
7.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和谈判开始时间、地点:
7.1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7月27日09:30(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7.2 竞争性谈判开始时间:2017年7月27日09:30(北京时间),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7.3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和谈判地点:江西金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7.4 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而不参加谈判的单位,请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一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未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谈判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8. 采购代理费:按委托代理协议和双方协商确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谈判须知”。
9. 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执行扶持中小微、监狱企业及鼓励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10.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江西警察学院
详细地址:南昌市梅岭大道1666号
联 系 人:吕老师 联系电话:0791-8867307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金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南昌市丰和中大道1368号红谷现代城正荣大厦B301室
开户单位:江西金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红谷滩支行
帐 号: 677686860
联 系 人:何女士 电 话:13397080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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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警察学院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机构设置及职能:
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08年12月19日成立,为全额拨款副县级事业单位,直属于市政府,不与行业监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专门管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是“省市合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属、市属项目均在中心进行交易。内设建设工程交易部、产权交易部、政府采购部、综合部、市场管理部、财务部、信息部7个部门,现有在编在岗人员46名。
根据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组建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意见》(洪办发【2008】16号)、市编委《关于明确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事项的通知》(洪编发【2014】21号)文件规定,中心主要职能是: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共资源交易相关规则;制定交易市场管理制度。负责依法办理省属和市属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协助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对交易各方、中介机构的进场交易进行资格核验;负责为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设施完备、服务规范的场所。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收集、存贮和发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政策、法规和技术咨询等相关服务。负责维护公共资源正常交易秩序、协助有关部门处理交易活动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负责维护和使用评标专家库;负责按有关规定收取和管理各项交易服务费用;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