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单位:佛山市禅城区朝阳医院
- 招标产品:超声成像设备
- 招标编号:CCGP2017030G
- 仪器网 2017-07-27 17:15:53 点击 18 次
- 【佛山市禅城区朝阳医院彩色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编码为【CCGP2017030G】,招标项目内容包括【彩色超声诊断仪】,投标截止到【2017-08-18 09:30】,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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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受佛山市禅城区朝阳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佛山市禅城区朝阳医院购置彩色超声诊断仪(CCGP2017030G)公开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佛山市禅城区朝阳医院购置彩色超声诊断仪(CCGP2017030G)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CGP2017030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757-8234501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佛山市禅城区朝阳医院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筷子路10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0757-8228797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小姐,0757-82345019
代理机构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受佛山市禅城区朝阳医院的委托,对佛山市禅城区朝阳医院购置彩色超声诊断仪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CCGP2017030G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禅城区朝阳医院购置彩色超声诊断仪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800000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非联合体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如是分公司投标,须提供总公司的投标授权书;
4.供应商若非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则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有效代理证明材料;
5.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6.所投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
7.其他事项说明:
1.采购文件公示
公示时间:自2017年7月27日至2017年8月3日止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我中心提出质疑。
2.领取采购文件
带备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现场报名领取,资料经审核后符合供应商资格的方能参与本项目,仅限刷卡缴费:
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如是分公司投标,须提供总公司的投标授权书;
3. 供应商若非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则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有效代理证明材料;
4.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采购活动监管部门
佛山市禅城区财政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大福南路6号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281153
4.电子版和纸质版投标文件提交要求
投标文件的提交:本项目电子版和纸质版投标文件均须提交。
1.纸质版投标文件:2017年8月18日8时45分至9时30分,以密封包装当面递交。
2.电子版投标文件:开标会结束后,以U盘的形式当面递交(接收后将退回U盘)。
3.电子版投标文件要求:为PDF格式,是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的扫描件,或加盖电子章的电子文档。投标人必须保证电子版和纸质版投标文件的一致性,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7月27日起至2017年8月11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1号楼A座8楼窗口服务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8月18日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1号楼A座8楼开标三室
十、开标时间: 2017年8月18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1号楼A座8楼开标三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年7月27日至2017年8月3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佛山市禅城区朝阳医院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筷子路10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757-82287972
传真:0757-82133319 邮编:528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
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0757-82345019
传真:0757-82345012 邮编:528061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单位):王先生 联系电话:0757-82287972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刘小姐 联系电话:0757-82345019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发布人: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
发布时间:2017年7月27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非联合体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3.如是分公司投标,须提供总公司的投标授权书;4.供应商若非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则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有效代理证明材料;5.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6.所投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7.其他事项说明:1.采购文件公示 公示时间:自2017年7月27日至2017年8月3日止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我中心提出质疑。 2.领取采购文件 带备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现场报名领取,资料经审核后符合供应商资格的方能参与本项目,仅限刷卡缴费: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 如是分公司投标,须提供总公司的投标授权书;3. 供应商若非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则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有效代理证明材料;4.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采购活动监管部门 佛山市禅城区财政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大福南路6号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281153 4.电子版和纸质版投标文件提交要求 投标文件的提交:本项目电子版和纸质版投标文件均须提交。1.纸质版投标文件:2017年8月18日8时45分至9时30分,以密封包装当面递交。2.电子版投标文件:开标会结束后,以U盘的形式当面递交(接收后将退回U盘)。3.电子版投标文件要求:为PDF格式,是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的扫描件,或加盖电子章的电子文档。投标人必须保证电子版和纸质版投标文件的一致性,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27日 09:00 至 2017年08月1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1号楼A座8楼窗口服务区
招标文件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带备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现场报名领取,资料经审核后符合供应商资格的方能参与本项目,仅限刷卡缴费: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 如是分公司投标,须提供总公司的投标授权书;3. 供应商若非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则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有效代理证明材料;4.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1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8月1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1号楼A座8楼开标三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次招标适用的主要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及政府采购其它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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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朝阳医院彩色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根据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工作情况和有形要素市场管办分离的要求,佛山市委、市政府决定率先在省内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将原佛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市土地交易中心、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服务中心统一进行整合,组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1年3月28日,交易中心正式挂牌对外运营。
根据佛机编〔2010〕116号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归口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中心核定人员编制57名(其中事业编制34名,技术雇员3名,合同工20名),领导职数一正三副;内设综合信息部、财务部、采购一部、采购二部、交易一部和交易二部共六个部门。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产交易、政府资产交易及药品和医疗器械设备的集中招标采购业务活动并提供相关服务。
目前,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地点设在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四楼、六楼,中心拥有办公、服务场地3000多平方米,设有四个开标室、八个评标室及会议室、评标监控室、档案室等多个功能室。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建以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断加强内部管理,强化依法规范操作程序,积极推进廉政建设,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加快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一体化建设,努力提高中心服务水平,致力打造一个展示政府“公开、透明、高效、廉洁” 形象的窗口,构建一个让交易主体满意、政府放心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