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单位: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 招标产品: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蒸馏器/蒸馏仪/精馏装置,低温冰箱/超低温冰箱/冷藏柜,空气微生物采样器,核酸蛋白检测仪/紫外检测仪
- 招标编号:ZCZB-2017-143
- 仪器网 2017-08-04 16:50:50 点击 21 次
- 【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等仪器设备招标】,招标编码为【ZCZB-2017-143】,招标项目内容包括【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低温冰箱、翻转式混匀器、智能一体化蒸馏仪、液相色谱等离子体质谱联用仪、便携式微生物空气采样器、全自动核酸分析仪 】,投标截止到【2017-09-01 14:00】,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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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鄂采计[2017]-20107号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计划的要求,湖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受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的委托,对其所需的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2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ZCZB-2017-143
二、采购项目名称: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2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773.56万元整
四、采购内容:
分包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套)
备注
分包预算
一
1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1
进口
277.58
2
化学计量学工作站
2
进口
3
低温冰箱(零下40℃以下)
1
/
4
冰箱
1
/
5
冰箱
2
/
6
冰柜
3
/
二
1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1
进口
276.58
2
智能一体化蒸馏仪
1
/
3
翻转式混匀器(数显型)
4
/
4
转盘混匀器(数显型)
4
/
5
液相光化学衍生器
2
进口
三
1
液相色谱等离子体质谱联用仪
1
进口
219.4
2
便携式微生物空气采样器
1
进口
3
全自动核酸分析仪
1
进口
(包含货物的生产、运输、安装、调试、验收等环节全过程)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要求(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相关资质证件齐全有效。
3. 供应商所投报价在20万元以上产品如不是自己生产的则应提供由产品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授权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函。
4. 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及廉政承诺书(本公告发布日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段出具的原件);
5. 投标人主体信用记录须符合政府采购活动的要求(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有关要求执行),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7. 登记购买了本招标文件。
六、报名及文件领取事项:
6.1、报名时间:2017年8月4日起至2017年8月11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时~12时、下午2时~5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6.2、报名地点:湖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号楚天都市花园D座32楼(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旁);
6.3、报名条件: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对应的证明文件(以上资料均需验原件留存复印件)登记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人民币),不办理邮寄。
七、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9月1日14:00(13:30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送达及开标地点:武汉武昌区中北路1号楚天都市花园D座32楼。
九、信息发布:湖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所有信息,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密切关注。
十、递交保证金:
开户名称:湖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民生银行中南支行
账号:697816191
行号:305521005058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联系人:文部长
电话:027-87705361
联系地址: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666号F区
2、采购代理机构:湖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铭欣、陈倩
电话/传真:027-87710156-811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号楚天都市花园D座32楼
邮编:43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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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等仪器设备招标
武汉,简称“汉”,别称“江城”,是湖北省省会、中部六省唯一的副省级市和特大城市,中国中部地区中心城市,全国重要的工业基地、科教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1-2] 。截至2015年末,全市下辖13个市辖区,3个国家级开发区,总面积8494.41平方公里,全市常住人口1060.77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79.3%,户籍人口城镇化率67.6%。[3-5] 武汉地处江汉平原东部,长江中游。世界第三大河长江及其最大支流汉江横贯市境中央,将武汉中心城区一分为三,形成武昌、汉口、汉阳三镇隔江鼎力的格局。[6-8] 武汉有九省通衢之称,是中国内陆最大的水陆空交通枢纽,全国首个综合交通枢纽研究试点城市[9] ,高铁网辐射大半个中国,拥有40条境外直达航线,是华中地区唯一可直航全球四大洲的城市。[10] 武汉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楚文化的重要发祥地,距今6000年前的新石器时代已有先民在此繁衍生息;境内的盘龙城遗址有3500年历史;清末洋务运动使武汉工业兴起和经济迅速发展,使其成为近代中国重要的经济中心;武汉是中国民主革命的发祥地,武昌起义作为辛亥革命的开端,具有重要历史意义[11-12] 。武汉是中国重要的科教中心,至2015年,有包括七校联合办学在内的高校96所,仅次于北京,居全国第二[13] ;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数量居全国第三[14] ;在校大学生、研究生总数达107.26万人。2016年10月,《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中将武汉列为超大城市[15-17] ;同年12月,国家发改委原则同意并支持武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