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单位:江西省建筑材科工业科学研究设计院
- 招标产品:通风柜
- 招标编号:JXZH2017J044
- 仪器网 2017-08-10 16:56:33 点击 12 次
- 【江西省建筑材科工业科学研究设计院仪器台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编码为【JXZH2017J044】,招标项目内容包括【仪器台、中央台、通风柜、顶排通风系统、直排通风系统、实验专用气体管道系统】,投标截止到【2017-08-18 14:30】,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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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中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西省建筑材科工业科学研究设计院的委托,按江西省人民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批复,就江西省建筑材科工业科学研究设计院环境检测实验室设备及气路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XZH2017J044)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内容:
采购计划编号
货物名称
(国产产品)
数量
采购预算
(万元)
备注
赣购2017F008537001
环境检测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
1批
44.34
详细清单及详细技术参数见谈判文件
主要产品清单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简要参数
1
边台
29.8米
全钢结构,实芯理化板台面
2
仪器台
15米
全钢结构,实芯理化板台面
3
中央台
4.5米
全钢结构,实芯理化板台面
4
通风柜
2台
全钢结构配备面风速仪VAV系统,20mm厚陶瓷板台面,5mm厚陶瓷纤维内衬板,带水池
5
顶排通风系统
2套
屋顶离心风机、304不锈钢管道及电路控制系统等智能变频风机控制系统
6
直排通风系统
5套
直排,风机、304不锈钢管道及电路控制系统
7
实验专用气体管道系统
6套
6种气体,316L不锈钢管道,所有接头无缝焊接,含汇流排自动切换控制面板、二级减压阀等。
注:本项目采购货物为国产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
2、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响应。
3、报名时间及地点: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17年8月11日起至2017年8月15日止,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在江西中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本谈判文件售价每份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此次谈判的,请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一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放弃谈判,否则不得参加该项目的重新采购活动。
4、供应商在查阅、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提交的资料:
4.1单位介绍信原件;
4.2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4.3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法人无行贿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和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5、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2017年8月18日14:30时(北京时间)。
6、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地点和谈判地点:江西中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全权代表出席谈判会。
7、谈判保证金由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代收代付,供应商须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将保证金汇入指定帐户,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8、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9、采购代理服务费:经与采购人协商确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人名称:江西省建筑材科工业科学研究设计院
采购联系人:陈先生
采购人电话:0791-85210968
采购人地址:南昌市何坊西路355号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中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南昌市红谷南大道(与学府大道交汇处)世茂APM 3-6号楼东403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0791-88592808
电子信箱:2414540819@qq.com
帐户名称:江西中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昌洪都北大道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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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建筑材科工业科学研究设计院仪器台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机构设置及职能:
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08年12月19日成立,为全额拨款副县级事业单位,直属于市政府,不与行业监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专门管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是“省市合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属、市属项目均在中心进行交易。内设建设工程交易部、产权交易部、政府采购部、综合部、市场管理部、财务部、信息部7个部门,现有在编在岗人员46名。
根据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组建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意见》(洪办发【2008】16号)、市编委《关于明确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事项的通知》(洪编发【2014】21号)文件规定,中心主要职能是: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共资源交易相关规则;制定交易市场管理制度。负责依法办理省属和市属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协助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对交易各方、中介机构的进场交易进行资格核验;负责为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设施完备、服务规范的场所。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收集、存贮和发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政策、法规和技术咨询等相关服务。负责维护公共资源正常交易秩序、协助有关部门处理交易活动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负责维护和使用评标专家库;负责按有关规定收取和管理各项交易服务费用;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