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单位:化州市平定卫生院
- 招标产品:生化分析仪,血细胞分析仪
- 招标编号:0835-1701A71N2191
- 仪器网 2017-08-22 14:34:17 点击 382 次
- 【化州市平定卫生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招标编码为【0835-1701A71N2191】,招标项目内容包括【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五分类血液细胞分析仪】,投标截止到【2017-09-11 15:30】,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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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化州市平定卫生院的委托,对化州市平定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0835-1701A71N2191
采购项目名称:化州市平定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序号 项目内容 数量 采购预算
1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1台
2 全自动五分类血液细胞分析仪 1台
3 中医体质辨识一体机 1套
¥2,196,000.00元整
本项目不分包,投标人应对本项目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4. 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或总代理出具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合法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
2.法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交原件加盖公章,授权书必须有法人签名或盖私章。附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近季度购买社保证明原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8月22日 至 2017年09月06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茂名市光华南路118号润威商厦8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11日15时30分
五、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茂名市光华南路118号润威商厦7楼
六、开标时间:2017年09月11日15时30分
七、开标地点: 茂名市光华南路118号润威商厦7楼
八、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凌先生联系电话:0668-2281291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魏先生 联系电话:0668-7531275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茂名市光华南路118号润威商厦8楼
联系人:凌先生,陈女士联系电话:0668-2281291
传真:0668-2990590邮编:525000
(三)采购人:化州市平定卫生院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化州市平定镇平定圩交通路118号
联系人:魏先生联系电话:0668-7531275
传真:0668-7531275邮编:5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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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州市平定卫生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
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12年12月27日正式成立,是根据《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茂府办[2012]84号)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茂机编[2012]29号)精神,将市政府采购中心、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土地矿产交易中心以及市政府其它部门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职能进行整合,打破原有建制,人、财、物全部脱离原主管单位,统一划转合并到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统一管理。该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归口茂名市人民政府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管理。
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成立,是市政府为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建立阳光交易市场,实现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监管集约化、配置市场化、运作阳光化,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创新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领导体制改革的目的,按照“决策、执行、监管”三分离的改革方向和要求,建立以“一委、一办、一中心”为主体的新架构。“一委”是指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一办”是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政管办),“一中心”是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该中心的主要职责任务:承担茂名市的土地使用权与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企业股权、公有资产经营权与所有权、房屋产权、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海域使用权、水资源使用权、低空开放空域使用时间、污染物排放权、可收益资源开发权、公共物品使用权与经营权等公共产权交易;承担公共服务领域的政府出租、出售,合同承包,特许经营,BT、BOT、租借、以租代购,第三方代建等项目市场化交易;承担建设工程交易、政府采购和公共物品采购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组织、管理、协调、服务等工作。
该中心事业编制28人,其中主任(市政管办副主任兼任)1名,副主任3名;经费由财政按公益一类全额拨款;内设机构由政管办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自行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