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单位:甘肃省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 招标产品:离子色谱仪,污染指数测定仪,臭氧分析仪,辐射检测仪,有机锗,气相沉积系统
- 招标编号:LKH-2016-1002
- 仪器网 2017-09-14 11:07:58 点击 588 次
- 【甘肃省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离子色谱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招标编码为【LKH-2016-1002 】,招标项目内容包括【离子色谱仪、高纯锗谱仪、低本底水质α、β辐射在线监测仪 、水中钚电沉积仪、臭氧分析仪、α、β表面污染仪】,投标截止到【2017-10-13 09:00】,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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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科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甘肃省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的委托,对所需的2017年度甘肃核与辐射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设备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招标文件编号:LKH-2016-1002
2.招标内容:甘肃省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拟在兰州市饮用水源地建设一套低本底水质α、β辐射在线监测系统,购置一批辐射环境应急监测分析仪器设备和保障装备等,共分为4包,如下表
设备明细见下表
包号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1.1
低本底水质α、β辐射在线监测仪
套
1
2
2.1
高纯锗谱仪
台
1
进口设备已论证
3
3.1
低本底α、β测量仪
台
1
进口设备已论证
3.2
离子色谱
台
1
进口设备已论证
3.3
水中钚电沉积仪
台
1
进口设备已论证
3.4
臭氧分析仪
台
1
进口设备已论证
3.5
α、β表面污染仪
台
2
进口设备已论证
3.6
选频仪
台
1
进口设备已论证
3.7
标准采样设备
台
4
4
4.1
单人应急保障装备
套
20
3.采购项目预算:485万元。包一:192.0万元; 包二:110.0万元;包三:165.0万元;包四:18.0万元
4.对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供应商必须是上述货物的生产厂家或授权代理经销商(提供生产厂家授权函原件),具有合法的生产或销售采购货物的资格和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
4)供应商必须提供由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5)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售后相关服务承诺;
6)供应商须附制造厂家印制的产品彩页;
7)业绩要求。投标方须具有近三年开展(辐射)环境(自动)监测、采样仪器设备销售、维修等业绩或设计、制造、研究等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准);
8)财务要求:良好,并有足够的流动资金,依法纳税、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人、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
注册须知:
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登陆方式或使用CA数字认证登陆,方可网上进行免费下载或查阅标书、投标报名等后续工作。
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重新登录系统登记参与项目投标,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登记号”获取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和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登记号”系统会实时发送到投标人手机。
5.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 年9月14日-2017 年9月20日,每日 00:00:
00-23:59:59。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获取。
(http://www.gsggzyjy.cn/)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递交时间:2017 年10月13日上午 09:00 之前,逾期不予受理。
递交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第七开标厅
7.开标时间:2017 年10月13日上午 09:00
开标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第七开标厅
8.采购代理机构:兰州科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 话:0931-8416563、 15294189235
联 系 人:吴雪梅 陈海力
9.采 购 人:甘肃省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电 话:0931-8682782
联 系 人:任坤贤
10.甘肃省交易局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
收 款 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账 号:6608 0001 2189 8000 20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兰州市高新支行
行 号:3138 2105 4001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天庆嘉园 1296 号
咨询电话:0931-8276931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48 小时前。
(一)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二)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三)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包)的 8 位数字登记号。在汇款单附言栏内不填或错填投标“登记号”,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其他问题,可查看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保证金办理指南”。
欲了解更多资讯,查看官方招标公告>>>
甘肃省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离子色谱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政务、事务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接待、信访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工作。
(二)纪检监察室
负责中心纪律检查工作,负责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调查处理各处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党纪党规、政策的行为。 (三)市场服务处
负责研究起草交易活动的规章制度;负责综合评标专家的征集、评定、更新和专家库建设;负责维护交易市场的正常运行;承担交易活动档案管理及数据统计、分析工作。
(四)技术信息处
负责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网络平台、诚信平台、数据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维护;负责收集、发布各类交易信息;指导县、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络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管理。
(五)评审和客户服务处
负责各类交易的评审工作;负责各类交易活动的时间、场地安排;负责评标专家的随机抽取通知工作;负责各类交易活动的开标组织服务和联络工作。
(六)工程建设处
负责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的组织实施和服务。
(七)政府采购处
负责各类政府采购项目交易的组织实施和服务。
(八)国土资源交易处
负责国土资源项目交易的组织实施和服务。
(九)监督处
负责对各类公共资源进场交易活动组织实施情况的内部监督;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