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单位:广州市花都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
- 招标产品:固相萃取仪,其它气相色谱柱
- 招标编号:KDNJ-2017HW-01
- 仪器网 2017-09-25 11:27:51 点击 434 次
- 【广州市花都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高通量全自动固相萃取仪采购招标】,招标编码为【KDNJ-2017HW-01】,招标项目内容包括【高通量全自动固相萃取仪、气相色谱柱】,投标截止到【2017-10-16 15:00】,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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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花都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 的委托,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KDNJ-2017HW-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实验室小型仪器及检测消耗品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177,800
四、采购数量:2年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子包号
设备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总价
(万元)
中标人
数量
一
高通量全自动固相萃取仪
一台
36
1家
二
消耗品(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
一批
81.78
3家
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中在物品名称前标有“◆”的产品为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余为采购本国产品。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以子包为单位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可兼投兼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三部分采购人需求。
六、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提供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见参考模版);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的投标。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携带以上(1)至(3)项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七、获取招标文件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9月26日 至 2017年10月15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9号高盛大厦8E)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6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9号高盛大厦8E
十、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6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9号高盛大厦8E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9 月 26 日 至 2017 年 09 月 30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章小姐联系电话:020-62313760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朱工 联系电话:020-86838817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9号高盛大厦8E
联系人:刘汝华联系电话:020-62313760
传真:020-62313719邮编:510610
(三)采购人:广州市花都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建设路53号
联系人:朱全心联系电话:020-86838817
传真:020-86801991邮编:51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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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高通量全自动固相萃取仪采购招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广州市的行政隶属关系和行政区划设置,有过几次较大的变动和调整。
1949年10月14日广州解放,广州市为中央直辖市。1950年改为中南军政委员会领导。1954年划归广东省领导,为省辖市。
解放初期,广州市划分为28个区,其中城区20个(逢源、黄沙、西禅、长寿、沙面、陈塘、太平、惠福、靖海、小北、德宣、西山、东堤、汉民、前鉴、大东、东山、洪德、蒙圣、海幢)、水上区1个(珠江区)、郊区7个(南岸、沙河、芳村、石牌、新洲、沥滘、三元里)。
1950年调整行政区划设置,把28个区合并为16个区,其中城区8个(长寿、河南、惠福、永汉、太平、越秀、大东、荔湾)、水上区1个(珠江区)、郊区7个(南岸、沙河、芳村、石牌、新洲、沥滘、三元里)。
1951年10月,把郊区7个调整为4个(白云、芳村、西村、新滘)。
1952年9月,把原来8个城区合并为5个(东区、中区、西区、北区、河南区),仍保留珠江区。
1953年5月,西村区撤销并入白云区。同年6月,黄埔区成立。
1956年6月,黄埔、白云、新滘3个区合并为广州市郊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