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单位:广东药科大学
- 招标产品:紫外可见光谱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液相色谱仪,化学发光分析仪
- 招标编号:0612-1741C3810180
- 仪器网 2017-10-13 11:29:49 点击 25 次
- 【广东药科大学高效液相色谱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招标编码为【0612-1741C3810180】,招标项目内容包括【高效液相色谱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化学发光荧光成像系统】,投标截止到【2017-10-18 14:30】,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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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广东药科大学的委托,对广东药科大学实验仪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612-1741C3810180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药科大学实验仪器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713,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
子包1:高效液相色谱仪1台。财政预算为39.5万元。
子包2: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1台。财政预算为22万元。
子包3:化学发光荧光成像系统1套。财政预算为9.8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完成用户注册(供应商)。
3、供应商网上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须知:
1)供应商按公告要求将标书费电汇至我司账号并将凭证扫描发至我司邮箱(gmetb3@163.com);我司在收到标书费付款凭证后,会于当天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至供应商指定邮箱。
2)标书费汇款账号(请务必按要求格式填写汇款单):
户 名: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第一支行
账 号:3602000109000326441
用途(或备注):0612-1741C3810180/子包号 标书费
(注:以上账户仅用于接收投标人缴纳的标书费)
六、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包括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招标文件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9月27日 至 2017年10月17日 期间(上午09:00至11:45,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1楼,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只接受POS机刷卡(不接受现金))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8日14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8日14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9 月 27 日 至 2017 年 10 月 09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赵工,邵工,罗小姐
联系电话:020-83541837,020-83547060,020-83542319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20-39352051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11楼。
联系人:冯万红联系电话:020-83541732
传真:020-83568596邮编:510060
(三)采购人:广东药科大学
地址: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280号。
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020-39352051
传真:020-39352051邮编:510006
欲了解更多资讯,查看官方招标公告>>>
广东药科大学高效液相色谱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
广东药科大学位于广东省广州市,是一所“以药为主、药医结合、多学科协调发展”,涵盖医、理、工、管、经、文、法等7个学科门类的省属综合性普通本科高等院校,为中国独立建制的三所药科类高等院校之一,同时也是广东省3家药学法定CMA计量认证单位之一,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广东药科大学的前身是始建于1958年的广东省卫生干部进修学院,后历经合并、恢复、发展;1994年,学校更名为广东药学院;2003年,学校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16年3月,更名为广东药科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