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单位:福州大学
- 招标产品:紫外可见光谱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流变仪
- 招标编号:[3500]FYZB[GK]2017099
- 仪器网 2017-11-10 11:24:50 点击 598 次
- 【福州大学紫外、可见近红外分光光度计等招标公告】,招标编码为【[3500]FYZB[GK]2017099】,招标项目内容包括【紫外、可见近红外分光光度计、旋转流变仪】,投标截止到【2017-12-07 09:00】,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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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福州大学委托,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对[3500]FYZB[GK]2017099、紫外、可见近红外分光光度计等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3500]FYZB[GK]2017099
2、项目名称:紫外、可见近红外分光光度计等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
紫外、可见近红外分光光度计
是
1套
630400
630400
12608
2
2-1
旋转流变仪
是
1套
553000
553000
1106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适用于(1、2)。节能产品,适用于(1、2)。按照第22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1、2),按照第20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无。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1、2)。监狱企业,适用于(1、2)。信用记录,适用于适用于(1、2),按照下列规定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其他政策:无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节能证明材料(若有);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前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包:2
明细
描述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节能证明材料(若有);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前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7-11-09 15:30 报名截止时间:2017-11-24 17:00
9、投标截止时间:2017-12-07 09: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12-07 09:00,福州市台江区交通路88号-福建医科大学旧校区大门口公交站台旁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福州大学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地区大学新区学园路2号
联系人姓名:陈永煊
联系电话:22866491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交通路88号
项目联系人:林小姐
联系电话:0591-83569183
网址:cz.fjzfcg.gov.cn
开户名: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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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紫外、可见近红外分光光度计等招标公告
福州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福建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教育部共建高校。创建于1958年,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理、工、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重点大学。 学校目前拥有福州旗山、怡山、铜盘和厦门集美、鼓浪屿等多个校区,占地5000余亩。办学主体位于福州地区大学新区旗山校区,现有校舍建筑总面积110余万平方米,运动场地 14余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29余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0余亿元。图书馆藏书310余万册,中外文纸质期刊2216种,电子图书212万册。信息办网络中心是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福州主节点。 学校设有19个以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培养为主的学院以及1个独立学院。现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省级优势学科创新平台4个、省级特色重点学科6个、省级重点学科26个;化学、工程学和材料科学3个学科进入国际ESI学科排名前1%;共有博士后流动站1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9个、二级学科博士点6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5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52个、专业学位授权点12个(其中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含23个工程领域)、本科专业78个。 学校现有教职工3158人,专任教师1840人,其中院士5人(含双聘院士4人),国际欧亚科学院院士1人,荷兰皇家科学院院士1人;“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1人;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1人,国家各类“千人计划”人选6人,“万人计划”人选2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4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8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6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4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1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17人,博士生导师224人,1支团队入选“全国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2支团队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1支团队入选科技部重点领域创新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