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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网/ 招标中心/ 招标信息/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便携式除颤监护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单位: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招标产品:动物监护仪/心电仪
招标编号:440100-201707-100833-0070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便携式除颤监护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仪器网  2017-12-01 16:59:20  点击 30 次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便携式除颤监护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文件下载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便携式除颤监护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编码为【440100-201707-100833-0070 】,招标项目内容包括【便携式除颤监护仪】,投标截止到【2017-12-22 14:30】,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受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广州医学院附属市一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便携式除颤监护仪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00-201707-100833-0070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便携式除颤监护仪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38,000

  四、采购数量:7台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

包组号

采购内容

数量

交货期

最高限价

包组一

便携式除颤监护仪

7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历天内

人民币23.8万元

  2. 项目编号:CLPSP17GZ07ZC11B

  3. 采购项目品目:A032022(手术急救设备及器具)

  4.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便携式除颤监护仪属于急救生命支持类设备,是治疗快速异位心律失常,使之转复为窦性心律的一种有效方法,也是在病区、公共区必备的急救设备。为心血管疾病突发严重心律失常、室颤等提供可靠的急救支持设备。

  5. 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6. 经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包组一(便携式除颤监护仪)可以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

  7.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8.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9.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六、供应商资格:

  1.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2016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其他组织或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 2017年开具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 2017年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

  3. 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 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5. 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6.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对参加登记报名的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

  7.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8. 本项目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外,其他资料均加盖公章并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

  1.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3. 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 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复印件和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5. 提供下述资料之一:

  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

  注:

  1)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应登入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点击网站右上方“立刻注册”进入系统注册,详见“下载中心《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线上填写指引》”。注册通过后进行系统填写报名信息,然后打印《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与下述报名资料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代理机构邮箱(CL87651688y@163.com)。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必须于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我司缴纳标书款【(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东山支行;账号:44 0305 0104 0012 966)】,否则视为未完成报名。(报名咨询电话020-87651688-411/401,原件核查的项目须到现场办理)

  2)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3)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注册。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12月02日 至 2017年12月21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2日14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2日14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12 月 02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08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江小姐,李小姐联系电话:020-87651688-147,020-87651688-150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20-81048502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联系人:梁群燕联系电话:020-87651688-688
传真:020-87651698邮编:510075
(三)采购人: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广州医学院附属市一人民医院)地址:广州市人民北路602号
联系人:器械科刘剑龙联系电话:020-81048099
传真:020-81048100邮编:510180


欲了解更多资讯,查看官方招标公告>>>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单位介绍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广州消化疾病中心、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市一人民医院、华南理工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是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是广州地区医疗、教学、科研、干部保健的重要基地。始建于1899年(光绪25年),名为“城西方便所”,1953年与市立医院合并,解放后于1954年更名为“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院由院本部、南沙医院和鹤洞分院三个院区组成。

医院本部位于越秀山下,流花湖畔,东风西路主干道旁。医院(含南沙、鹤洞)占地面积约16.45万平方米,医疗业务建筑面积24.79万平方米,拥有固定资产约16.6亿元;现有职工人数3721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819人,高级职称637人;博士生导师28人,硕士生导师107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0人,广州市杰出人才1人,广州市优秀专家3人。编制床位2490张,实际开放床位2335张。2016年全院门诊总诊疗297.2万人次,年收住院病人8.1万人次,全院实际手术4.1万次。

医院设置专业学科50个,其中消化内科、老年病科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消化病学为广东省医学重点学科;共有普通外科、血液内科、骨科、呼吸内科等18个广东省临床重点专科;临床分子医学及分子诊断实验室为广东省医学重点实验室;中医脑病科为广东省“十二五”中医特色专科建设项目。医院专业设备总值近4亿元,拥有全身320排螺旋CT、MRI、DSA、彩色多普勒超声仪、电视纤维胃肠镜、1250毫安电视胃肠X线机等。

近三年(2014-2016年),我院在科研项目方面,获各级课题立项共计258项,资助经费近3000万元。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立项23项;在科研成果方面,获广东省科学技术奖三等奖4项,广州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项和广州市科学技术奖二等奖1项;在学科建设方面,我院获两项广州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项目资助:消化病学和血液病学,目前均已完成周期建设并通过验收。

医院与国外著名医疗机构和学术机构开展协作和进行广泛的学术交流,先后与美国、英国、德国、加拿大、瑞士、澳大利亚、日本、香港和澳门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多所医疗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邀请著名专家学者来医院讲学及开展技术项目合作研究,主办、协办各类型国际学术研讨会;医院还设立专项基金用于人才培养,每年选送中青年技术骨干出国研修培训和博士后研究,聘请国外知名学者担任医院客座教授。

2014年5月23日,“广州消化疾病中心”正式落户医院,这是广州地区首个以消化疾病的临床诊治、科学研究、人才培养为一体的高级医疗研究中心。目前已有5个病区221张床位,20名教授及主任医师,未来,该中心将达到11个病区440张床位,并计划引进一批国内外消化专科高层次人才和团队。2015年6月23日,广州消化疾病中心联合门诊正式启动,胃肠、肝胆、胰脾等消化系统疾病一站式解决。

近年来,医院连续两年蝉联艾力彼“省会市属医院100强”第3名,连续三年上榜中国医院竞争力顶级医院百强榜(2014-2016),先后获得“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医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广东省文明窗口”、“广东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先进集体”、“广州市创建文明城市积极贡献单位”、“广州最受欢迎三甲医院”等荣誉称号。全院职工秉承“仁心仁术,方便为怀”的院训将以一流的管理、一流的人才、一流的技术、一流的设备、一流的服务为人民群众提供全面、周到、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广州市南沙中心医院由广州市人民政府与南沙区人民政府共同投资兴建,是南沙区目前唯一一所三级综合性医院,于2008年7月15日开业。医院原隶属广州市卫生局,由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经营管理,2014年3月经广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更名为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南沙医院(挂广州市南沙中心医院牌子),调整为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直接管理。医院总占地面积10.05万平方米,建筑工程分三期进行,2008年启用的一期工程,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设置床位155张。二期工程于2016年3月交付使用,包括13层住院楼及5层医技楼,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开设床位500张。目前医院配备价值近1.6亿元的先进医疗设备和精密仪器。南沙医院的开设完善了南沙地区的医疗服务配置,保障了区内居民对高质量医疗服务的需求。 

鹤洞分院是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的首家直属分院,是芳村地区一所新型现代化三级甲等医院,建筑面积6600平方米,住院部设床位60张,拥有先进的医疗设备,同时与总院共享CT、MR等大型医疗设备;全院实行电脑网络化管理,并利用光纤与总院联网,可实现各项诊疗数据共享和远程会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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