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单位:南昌县公安局 重新招标
- 招标产品:DNA测序仪/基因检测仪
- 招标编号:JXGZ2017-10-1101-2
- 仪器网 2017-12-05 13:48:15 点击 15 次
- 【南昌县公安局采购DNA设备维保服务项目第三次询价采购公告】,招标编码为【JXGZ2017-10-1101-2】,招标项目内容包括【ABI 3500XL基因分析仪】,投标截止到【2017-12-15 14:00】,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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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南昌县公安局的委托,根据江西省南昌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南财2017部门002061号文批复,对南昌县公安局采购DNA设备维保服务项目(采购编号:JXGZ2017-10-1101-2)进行第三次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询价。
一、采购清单:
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服务时间
采购预算(人民币)
简要技术要求
南财2017B002061001
DNA设备维保服务
3年
270300.00 元
ABI 3500XL基因分析仪一台整机保修三年,包含控制电脑的保修等,详见询价文件
二、合格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5年或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询价担保函);
3、依法缴纳税收(2017 年任一月的纳税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2017年任一月的社保凭证)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询价响应。
三、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询价文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即日起到2017年12月12日每天(节假日除外)09:00—16:00(北京时间)在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询价文件(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火炬大街807号泰豪商务大厦A座6楼)。本询价文件售价为每份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五、购买询价文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件); (原件验后归还、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留存);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留存)。
六、保证金递交时间和地点
询价保证金应于2017年12月15日14: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至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注:询价保证金仅接受转账或电汇形式交纳,即从询价响应供应商的银行基本账户公对公转账或电汇到采购代理机构的银行账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昌市高新支行;银行账号:193202159959),汇款需注明“17-10-1101-2保证金”]
七、所有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必须密封,并于2017年12月15日13:30—14:00递交至南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县小兰开发区富山大道路1128号)三楼小开标室。
八、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及询价时间:2017年12月15日14:00(北京时间);询价地点:南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县小兰开发区富山大道路1128号)三楼小开标室,届时请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人出席采购会。
九、已购买询价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而放弃询价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详见询价文件。
采购人名称:南昌县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莲塘镇五一路23号
采购联系人:徐主任
采购人联系电话:0791-85729908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火炬大街807号泰豪商务大厦A座6楼
联 系 人:刘芳
电 话:0791-88194897
传 真:0791-88194861
邮 编:330096
网 址:www.jxgzzb.com.cn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南昌市高新支行
账 号:193202159959
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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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公安局采购DNA设备维保服务项目第三次询价采购公告
机构设置及职能:
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08年12月19日成立,为全额拨款副县级事业单位,直属于市政府,不与行业监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专门管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是“省市合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属、市属项目均在中心进行交易。内设建设工程交易部、产权交易部、政府采购部、综合部、市场管理部、财务部、信息部7个部门,现有在编在岗人员46名。
根据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组建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意见》(洪办发【2008】16号)、市编委《关于明确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事项的通知》(洪编发【2014】21号)文件规定,中心主要职能是: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共资源交易相关规则;制定交易市场管理制度。负责依法办理省属和市属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协助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对交易各方、中介机构的进场交易进行资格核验;负责为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设施完备、服务规范的场所。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收集、存贮和发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政策、法规和技术咨询等相关服务。负责维护公共资源正常交易秩序、协助有关部门处理交易活动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负责维护和使用评标专家库;负责按有关规定收取和管理各项交易服务费用;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