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单位:云南省楚雄市气象局
- 招标产品:激光雷达
- 招标编号:YNTLCG-2017-33
- 仪器网 2017-12-07 10:37:44 点击 31 次
- 【云南省楚雄市气象局X波段多普勒天气雷达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码为【YNTLCG-2017-33】,招标项目内容包括【X波段多普勒天气雷达】,投标截止到【2017-12-27 09:30】,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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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云南腾龙招标有限公司受云南省楚雄市气象局的委托,拟对“云南省楚雄市气象局X波段多普勒天气雷达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YNTLCG-2017-33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名称:云南省楚雄市气象局X波段多普勒天气雷达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如下,具体技术指标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
货物名称
数量
技术参数与配置要求
X波段多普勒天气雷达
1套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
3、采购预算:260万元。
4、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1年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5、交货地点:云南省楚雄市气象局指定交货地点。
6、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15日内付合同金额的30%;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终验合格后(含试运行)付合同金额的60%;剩余的10%于设备运行满一年后付清。
7、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三、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为本项目提供产品的国内制造商或授权经销商。
2、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投标人近三年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7日9:00时至 2017年12月13日17:00时前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cxggzy.cn/),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此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于开具投标保证金时支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1、纸质投标文件(含电子光盘)必须密封后于2017年12月27日上午9:30时以前送至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号开标厅,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纸质版、电子光盘),采购人不予受理。
2、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3、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7日上午9:30时。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00元。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日,将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或汇入指定账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3、递交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收款单位:云南腾龙招标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牡丹支行
银行帐号:2516032409200029473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楚雄州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网站上发布。
八、技术支持
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400-961-8998(服务内容:文件编制以及网上交易技术支持)。
九、联系单位
采购单位:云南省楚雄市气象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杨荣
联系电话:0878-3386522
联系地址:楚雄市阳光大道云荷路中段
邮政编码:675000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腾龙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罗琼
联系电话/传真:13638720166 0878-3375511
联系地址:楚雄开发区井家小区B组48号天惠酒店二楼
邮政编码:675000
欲了解更多资讯,查看官方招标公告>>>
云南省楚雄市气象局X波段多普勒天气雷达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楚雄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为挂靠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的行政机构,正处级,加挂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牌子。具体负责州级政府自身建设工作,并对州政务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和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管理。主要职能职责是:
(一)负责州人民政府自身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州人民政府实施四项制度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二)负责监督管理州政务服务中心、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制定政务服务有关规章制度、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四)会同有关部门审查集中受理、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相关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对进入或者退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部门(机构)和服务事项进行审核并报州人民政府决定。
(六)对依法决定撤销或者停止执行并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保障其在规定期限内停止执行。
(七)协调监督集中受理或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组织并联审批或者指定部门(机构)政务服务窗口牵头组织并联审批。
(八)收集、汇总、上报政务服务中心有关政务服务数据和工作情况,适时通报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九)对县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和政务服务中心报送本级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机构)审批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进行监督协调;对县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和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进行指导。
(十)承办州委、州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楚雄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下设楚雄州政务服务中心和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楚雄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作为实施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公共平台,不设实体性机构,不是法人组织,日常工作由楚雄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