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单位:淅川县卫生计划生育委员会
- 招标产品:手术显微镜
- 招标编号:2017-448
- 仪器网 2017-12-07 15:57:12 点击 386 次
- 【淅川县卫生计划生育委员会手术显微镜采购项目招标】,招标编码为【2017-448】,招标项目内容包括【手术显微镜】,投标截止到【2017-12-27 14:30】,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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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淅川县厚坡镇卫生院等两家医疗机构购买医疗设备项目,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淅川县卫生计划生育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郑州力德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招标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淅川县厚坡镇卫生院等两家医疗机构购买医疗设备项目
2、项目编号:2017-448
3、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采购范围:单泵血液透析机、口腔专业锥形束CT、手术显微镜(详见技术参数)
6、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供货安装完毕
7、质量: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符合招标人采购需求标准;
8、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9、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淅川县人民医院单泵血液透析机4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投标人需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或产品制造认可表复印件;
4、本项目所投产品须在营业执照、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的范围之内;
5、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任意三个月的完税证明,2015年2016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表(新成立的公司以注册时间为准);
6、投标人必须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发售、保证金缴纳: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7日上午8:30至2017年12月13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公休日休息,下同)。
2、招标文件下载起止时间:同报名时间。投标人在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会员并报名该项目后,即可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3、报名方法:
3.1、本项目只接受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
3.2、潜在投标人报名必须通过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xcxggzyjyzx.com)左侧“电子招投标系统”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潜在投标人若是初次报名,需先注册“会员账号”(潜在投标人务必按照“会员账号”要求进行注册,内容填写必须真实、完整,否则“会员注册审核”不予通过,因此报名失败或会员注册时提供的信息和投标时不一致由此造成的各项损失均由潜在投标人负责。“会员注册”详见《投标人会员注册操作手册》)。
3.3、会员注册时,需提供潜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基本账号开户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开标当天投标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后,自行登录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从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xcxggzyjyzx.com左侧“电子招投标系统”入口进入)下载采购/招标文件,若因为自身原因错过文件下载时间,造成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负责。
5、招标文件费用:
招标文件1000元/单位,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开标当天开标前,到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以现金形式缴纳至招标代理机构。
6、投标保证金缴纳
6.1、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2日16:00分(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6.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一标段、二标段: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
6.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时间以实际到账为准。(投标人必须从本公司基本账户转账,注明所投项目编号)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附言(备注)填写规定如下:
“2017-448第()标段项目保证金”
投标人如投报多个标段,保证金应分标段分别足额转入。多个标段保证金不能合计金额转入。凡出现投标保证金未按时到账,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缴纳,未按要求填写(绑定)致使保证金无法识别的,视为未缴纳保证金。
6.4、为有效保护投标人信息,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本项目开标前不获悉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账,不开具保证金收款收据,缴纳日期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为确保各投标人顺利进场交易,投标人支付账户必须为基本账户并且与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库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一致(不支持结算卡支付)。非企业基本账户,请及时登录系统申请变更,并及时提交至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进行审核。因投标人的原因造成的无法缴费、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5、保证金汇入账户和账号详见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费用缴纳说明单。
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将保证金成功绑定至所投标项目,并打印系统生成的回执单二维码图片,制作在投标文件中,作为缴纳保证金依据。(没有进行绑定,视同缴费失败;“回执单”生成二维码图片后,缴费成功)
保证金缴纳绑定操作说明及视频链接地址:
http://www.xcxggzyjyzx.com/ggtz/16413.jhtml
6.6、投标人只需要网上报名、缴费、绑定,暂不用上传投标文件,开标当天按照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携带纸质版文件进行投标。
6.7、保证金已到中心账户,但未成功绑定的,可通过交易系统申请退款。
操作保证金缴纳绑定操作说明及视频链接地址:
http://www.xcxggzyjyzx.com/ggtz/16413.jhtml
注: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由代理机构向中心项目负责人提出退款申请,经财务部门核对后,通过交易系统退还给投标人。
6.8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7日2时30分
开标地点: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
7、网上注册及报名时若有疑问,请及时与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股联系(每日上午0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377-60202105。
备注:《投标人会员注册操作手册》在“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右下角资料下载处查看下载。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相关网站上发布。
六、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招标人:淅川县卫生计划生育委员会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37769226258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力德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淮河西路12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937718866
欲了解更多资讯,查看官方招标公告>>>
淅川县卫生计划生育委员会手术显微镜采购项目招标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招标局),是省政府直属、公益一类正厅级事业单位。中心内设综合处、交易受理处、交易组织处、交易评审处、监督处、政府采购处、医药采购处、人事教育处共8个职能处室。
按照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应进必进”原则,凡属公共资源交易内容的,均逐步纳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进行交易。第一批进入交易平台的项目类别有: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矿业权出让,医药集中采购,国有产权和国有资产交易,罚没物品拍卖,主要污染物排污权、特许经营权转让等。其他部门涉及的公共资源交易任务,按照“成熟一个,纳入一个”的原则,逐步交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担。
中心交易场所设有交易服务大厅、业务受理大厅、拍卖大厅、专家抽取室、评标室、开标室、行政监督室等多个功能区,可同时进行30宗以上交易活动并实现封闭评标、全程监管;已建成投用的信息平台适应各领域公共资源交易需要,保障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的集中交换和共享,可为各类用户提供便捷服务的现代化的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服务;通过这一平台,可实现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从入场登记、招标备案、公告发布、投标报名到评标专家选取、评标过程数据统计、中标公示、核发中标通知书的全部过程电子信息化处理。
中心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的组织和实施,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承担进场登记、场地安排、信息发布、交易实施、结果公示等交易服务;
(二)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现场秩序管理,执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现场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对交易过程相关资料进行存档备案;
(三)收集、发布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对交易数据进行汇总分析、综合利用和风险监测预警;
(四)为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监督提供监管平台,及时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违法违规行为,并协助调查处理;
(五)建设、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和信息网络,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信息交互和技术共享服务;建立和维护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信息数据库,推进交易主体信息交换共享;
(六)协助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验交易项目相关手续及市场主体、中介机构资格;负责招标文件和各类业务文件审核及投标保证金等相关资金管理工作;
(七)承担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政府集中采购和全省医药集中采购的具体实施工作;
(八)负责全省公共资源交易机构的业务指导;
(九)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