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单位: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
- 招标产品:红外光谱仪,气相色谱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基因扩增仪
- 招标编号:GZCQC1702HG11008
- 仪器网 2017-12-15 16:38:49 点击 494 次
- 【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气相色谱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招标编码为【GZCQC1702HG11008】,招标项目内容包括【气相色谱仪、红外光谱仪、气相色谱仪质谱联用仪、PCR扩增仪】,投标截止到【2018-01-05 09:45】,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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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刑事专业技术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CQC1702HG11008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刑事专业技术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6,815,800.00元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子包号
设备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元)
备注
01
1
2,450,000.00
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子包01:气相色谱仪质谱联用仪、气相色谱仪、红外光谱仪;子包02:DNA提取工作站、DNA室用ProFlex PCR扩增仪,以上设备允许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
1
1
02
微量检材DNA工作站
1
3,130,000.00
PCR扩增仪
1
03
匀光勘查光源
45
764,800.00
便携式LED匀光勘查光源
12
移动照明系统
1
痕迹物证搜索匀光灯
6
便携式足迹灯源
6
宽幅足迹灯
2
测量仪器
6
执法记录仪
40
执法记录仪数据安全管理工作站
1
现勘文件管理系统
1
大型脱胶502手印熏显柜
1
全自动502指纹熏显柜
4
04
激光物证勘查仪
3
471,000.00
注:1、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人需求。
2、投标人可选择全部或个别包组进行投标,但必须对包组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凡超出最高限价的,一律视为无效投标。
4、政府采购监督机构: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3、投标人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注:(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人员必须提供法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供应商参加投标应另行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纸质招标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处完成办理有关报名登记(“报名登记表”可直接上采购代理机构官网www.gzcqc.com下载填写打印)手续,否则视为未报名(采购代理机构将核对报名供应商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供应商的报名)。
七、获取招标文件: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12月16日至2018年1月4日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建设银行楼上)218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月5日9时45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建设银行楼上)218室
十、开标时间:2018年1月5日9时45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建设银行楼上)218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年12月16日至2017年12月22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新华路24号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20-36835208
传真:020-36835200
邮编:510030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建设银行楼上)218室
联系人:马小姐
联系电话:020-83576900
传真:020-83499619
邮编:510095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20-83576900
欲了解更多资讯,查看官方招标公告>>>
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气相色谱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广州市的行政隶属关系和行政区划设置,有过几次较大的变动和调整。
1949年10月14日广州解放,广州市为中央直辖市。1950年改为中南军政委员会领导。1954年划归广东省领导,为省辖市。
解放初期,广州市划分为28个区,其中城区20个(逢源、黄沙、西禅、长寿、沙面、陈塘、太平、惠福、靖海、小北、德宣、西山、东堤、汉民、前鉴、大东、东山、洪德、蒙圣、海幢)、水上区1个(珠江区)、郊区7个(南岸、沙河、芳村、石牌、新洲、沥滘、三元里)。
1950年调整行政区划设置,把28个区合并为16个区,其中城区8个(长寿、河南、惠福、永汉、太平、越秀、大东、荔湾)、水上区1个(珠江区)、郊区7个(南岸、沙河、芳村、石牌、新洲、沥滘、三元里)。
1951年10月,把郊区7个调整为4个(白云、芳村、西村、新滘)。
1952年9月,把原来8个城区合并为5个(东区、中区、西区、北区、河南区),仍保留珠江区。
1953年5月,西村区撤销并入白云区。同年6月,黄埔区成立。
1956年6月,黄埔、白云、新滘3个区合并为广州市郊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