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东涌医院
- 招标产品:动物监护仪/心电仪,母婴/胎儿监护仪
- 招标编号:FEGD-CT171044
- 仪器网 2017-12-18 16:52:45 点击 407 次
- 【广州市南沙区东涌医院心电监护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招标编码为【FEGD-CT171044】,招标项目内容包括【心电监护仪、超声监护仪】,投标截止到【2018-01-08 14:30】,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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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南沙区东涌医院的委托,对广州市南沙区东涌医院内分泌代谢病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FEGD-CT171044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东涌医院内分泌代谢病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60.15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
子包号
设备名称
数量
预算(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万元/人民币)
交货期
一
超声监护仪等设备
1批
21.6
21.6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二
心电监护仪等设备
1批
38.55
38.55
本项目采购国产产品(详情请见第四篇《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可选择任意子包进行参投,但至少须对单个子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单个子包内的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四编用户需求书。
2.采购项目品目:A032099其他医疗设备
3.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本次拟采购的仪器是为了满足我院的临床需求。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取得合法工商执照或者其它法人(负责人)证书;
3. 投标人必须具有与本项目采购的货物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国家强制认证(如需);
4.投标人未在招投标活动、履约过程中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被政府采购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能根据《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通知》(穗财采〔2012〕275号)要求提供其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且在该证明出具之日至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因经营活动违法行为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且未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及《公平竞争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格式2.12);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约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为准,截图时间可以是招标文件开始售卖后的任意一天)
7、提交下列(至少一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文件:
7.1 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近三个月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
7.2 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近三个月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
7.3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近三个月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查验授权码、核查网址、有效期、专用章等)。
8.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企业,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投标。
9.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原件现场查验)
(1)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文件(原件);
(3)参加本次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4)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六、获取招标文件: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12月19日起至2018年1月7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月8日14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开标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8年1月8日14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开标室
十一、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7年12月19日至2017年12月25日止.
十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州市南沙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代理机构联系人:
戴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
陈先生
电话:
020-83642820转825
电话:
020-84902462
传真:
020-83642820转804
传真:
020-84902462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
联系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培贤东路7号
邮编:
510095
邮编:
511453
开户名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越秀桥支行
帐号:
3602064919200117660
欲了解更多资讯,查看官方招标公告>>>
广州市南沙区东涌医院心电监护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广州市的行政隶属关系和行政区划设置,有过几次较大的变动和调整。
1949年10月14日广州解放,广州市为中央直辖市。1950年改为中南军政委员会领导。1954年划归广东省领导,为省辖市。
解放初期,广州市划分为28个区,其中城区20个(逢源、黄沙、西禅、长寿、沙面、陈塘、太平、惠福、靖海、小北、德宣、西山、东堤、汉民、前鉴、大东、东山、洪德、蒙圣、海幢)、水上区1个(珠江区)、郊区7个(南岸、沙河、芳村、石牌、新洲、沥滘、三元里)。
1950年调整行政区划设置,把28个区合并为16个区,其中城区8个(长寿、河南、惠福、永汉、太平、越秀、大东、荔湾)、水上区1个(珠江区)、郊区7个(南岸、沙河、芳村、石牌、新洲、沥滘、三元里)。
1951年10月,把郊区7个调整为4个(白云、芳村、西村、新滘)。
1952年9月,把原来8个城区合并为5个(东区、中区、西区、北区、河南区),仍保留珠江区。
1953年5月,西村区撤销并入白云区。同年6月,黄埔区成立。
1956年6月,黄埔、白云、新滘3个区合并为广州市郊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