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单位: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 招标产品:动物呼吸机
- 招标编号:440232-201712-200207-0008
- 仪器网 2017-12-22 15:58:08 点击 435 次
- 【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呼吸机公开招标公告】,招标编码为【440232-201712-200207-0008 】,招标项目内容包括【呼吸机】,投标截止到【2018-01-16 14:30】,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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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 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对 呼吸机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232-201712-200207-0008
二、采购项目名称:呼吸机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000,000
四、采购数量:5台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标的及采购限价:
标的名称
数量
采购最高限价
呼吸机
5台
人民币200万元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如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项目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注: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含已进入中国境内并在国内市场有销售的进口产品)。
2.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
3.交货地点: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016年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税收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2017年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凭据。)
2.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的公司企业法人。
3.投标人只允许为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
6.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副本(如投标人为制造商)。
七、获取招标文件: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12月25日 至 2017年12月29日 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州市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1号之三2104、2105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1月16日14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1号之三2104、2105房
十、开标时间:2018年01月16日14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1号之三2104、2105房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12 月 25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29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吴先生联系电话:0751-5370156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020-83863135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市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1号之三2104、2105房
联系人:程俊宇联系电话:020-83863135
传真:020-83863135邮编:510000
(三)采购人: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地址:乳源瑶族自治县乳城镇鹰峰中路7号
联系人:吴承业联系电话:0751-5373387
传真:0751-5381559邮编:51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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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呼吸机公开招标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广州市的行政隶属关系和行政区划设置,有过几次较大的变动和调整。
1949年10月14日广州解放,广州市为中央直辖市。1950年改为中南军政委员会领导。1954年划归广东省领导,为省辖市。
解放初期,广州市划分为28个区,其中城区20个(逢源、黄沙、西禅、长寿、沙面、陈塘、太平、惠福、靖海、小北、德宣、西山、东堤、汉民、前鉴、大东、东山、洪德、蒙圣、海幢)、水上区1个(珠江区)、郊区7个(南岸、沙河、芳村、石牌、新洲、沥滘、三元里)。
1950年调整行政区划设置,把28个区合并为16个区,其中城区8个(长寿、河南、惠福、永汉、太平、越秀、大东、荔湾)、水上区1个(珠江区)、郊区7个(南岸、沙河、芳村、石牌、新洲、沥滘、三元里)。
1951年10月,把郊区7个调整为4个(白云、芳村、西村、新滘)。
1952年9月,把原来8个城区合并为5个(东区、中区、西区、北区、河南区),仍保留珠江区。
1953年5月,西村区撤销并入白云区。同年6月,黄埔区成立。
1956年6月,黄埔、白云、新滘3个区合并为广州市郊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