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单位:忻州市中心医院
- 招标产品:核磁共振波谱仪/核磁共振分析仪,核磁共振成像
- 招标编号:XHYZB2017ZC320
- 仪器网 2017-12-25 10:47:49 点击 396 次
- 【忻州市中心医院核磁共振1.5T采购项目招标】,招标编码为【XHYZB2017ZC320】,招标项目内容包括【核磁共振1.5T】,投标截止到【2018-01-16 15:00】,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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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欣恒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忻州市中心医院的委托,对其所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忻州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XHYZB2017ZC320
项目预算:14800000元(壹仟肆佰捌拾万元整)
三、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一包: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备注
1
核磁共振1.5T
1台
注: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和售后服务等。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等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
4、交货地点:忻州市中心医院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具有本项目所需相关经营范围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若已三证合一无须提供)、税务登记证正副本(若已三证合一无须提供)、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有本项目许可范围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检察院出具的在项目实施期限内《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提供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14-2016年度审计报告、2017年内公告发布日期前连续三个月纳税凭证(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2017年内公告发布日期前连续三个月的社保(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及参保人员明细表(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被授权人在明细表中)。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复印件须按照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并全部加盖公章。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有关本次招标的具体事宜请与项目联系人咨询。)
六、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2月25日至2017年12月29日
(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及公休除外)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食品街帽儿巷2号浙江省政府驻山西省办事处一楼105室(原山西省政府对面广场南侧,省眼科医院西门向西100米)
3、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出售一概不退
4、开户行、账号及联系方式
单位:山西欣恒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太原府东支行
帐号:04001001040051770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递交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1月16日下午14:30-15:00;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月16日下午15:00,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忻府区政务服务中心负一层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1月16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地点:忻府区政务服务中心负一层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忻州市中心医院
联系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学道东街34号
联系人:张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欣恒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食品街帽儿巷2号浙江省政府驻山西省办事处一楼105室(原山西省政府对面广场南侧,省眼科医院西门向西100米)
联系人:梁先生
电话:0351-4164300
十、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的期限为:2017年12月25日至2017年12月29日。
欲了解更多资讯,查看官方招标公告>>>
忻州市中心医院核磁共振1.5T采购项目招标
太原市人民政府,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太原市人民政府,是太原市的一级国家行政管理机关。政府办公地址:太原市新建路69号。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