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单位:福建师范大学
- 招标产品:光纤激光器
- 招标编号:[3500]FJGC[GK]2017138-1
- 仪器网 2018-01-16 13:52:08 点击 22 次
- 【福建师范大学光纤激光器等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码为【[3500]FJGC[GK]2017138-1】,招标项目内容包括【光纤激光器】,投标截止到【2018-02-06 08:30】,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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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福建师范大学委托,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对[3500]FJGC[GK]2017138-1、光纤激光器等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3500]FJGC[GK]2017138-1
2、项目名称:光纤激光器等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
光纤激光器
是
1(台)
950000
950000
1900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闽财购〔2015〕38号“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监狱企业” 的政府采购政策。(3)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执行本合同包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特别要求
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函”。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无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8-01-16 11:00 报名截止时间:2018-01-31 18:00
9、投标截止时间:2018-02-06 08: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02-06 08:30,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福建师范大学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8号
联系人姓名:李连煌
联系电话:13055911152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项目联系人:杨淑芬
联系电话:0591-83393306、83393307
网址:cz.fjzfcg.gov.cn
开户名: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欲了解更多资讯,查看官方招标公告>>>
福建师范大学光纤激光器等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师范大学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是我国建校最早的师范大学之一,前身为1907年由清朝帝师陈宝琛创办的福建优级师范学堂。后由华南女子文理学院、福建协和大学、福建省立师范专科学校等单位几经调整合并,于1953年成立福建师范学院,1972年易名为福建师范大学并沿用至今。 百载春秋,薪火相传。叶圣陶、郭绍虞、董作宾、林兰英、郑作新、黄维垣、唐仲璋、唐崇惕、姚建年等一大批知名专家、学者曾在学校任教。虽然学校数度易名,几经迁徙,但经过一代又一代师大人的共同努力,砥砺出“知明行笃,立诚致广”的校训精神,孕育了“重教、勤学、求实、创新”的优良校风,不断推动学校事业向前发展。 学校始终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近十几年来,习近平、贾庆林、贺国强、李瑞环、李岚清、周光召、钱伟长、罗豪才、张克辉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及历任福建省领导同志,先后多次到校视察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