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单位:广东第二师范学院
- 招标产品:通风柜,颗粒物采样器
- 招标编号:1210-1841YDZB0707
- 仪器网 2018-01-25 13:43:49 点击 506 次
-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大气采样器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招标编码为【1210-1841YDZB0707】,招标项目内容包括【大气采样器、通风柜】,投标截止到【2018-03-07 09:30】,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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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东第二师范学院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环境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东第二师范学院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环境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1210-1841YDZB070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20-2831903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东第二师范学院
地址:广州市新港中路351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020-3411355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何小姐,020-28319030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15楼1506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最高限价
1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环境工程实验室建设
人民币60.564548万元
2、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3、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本国产品是指不需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已在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内的产品)。
4、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分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以下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2)2016年财务状况报告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2017年6月至投标截止之日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4)2017年6月至投标截止之日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投标人须具备本次采购货物及相关服务的营业范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本项目所涵盖的木质家具制造、金属家具制造、通风设备系统安装等);3、投标人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4、投标人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书面声明);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供应商已报名并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备注:1、请投标人凭以下证明文件加盖公司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1)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2)企业资质复印件;(3)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若为授权代表,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采购文件售卖登记表》(http://www.youde.net 网站下载)2、邮购招标文件者,请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E-mail:shiyebu_youde@163.com),并另加快递费50元(人民币),经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3、购买招标文件账户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以投标人名义的汇款,不接受个人的汇款及其它款项):(1)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2)单位名称: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账号:38610188000123567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0.56454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1月24日 09:00 至 2018年02月1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15楼1503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3月0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3月0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15楼1506。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配套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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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大气采样器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广州市的行政隶属关系和行政区划设置,有过几次较大的变动和调整。
1949年10月14日广州解放,广州市为中央直辖市。1950年改为中南军政委员会领导。1954年划归广东省领导,为省辖市。
解放初期,广州市划分为28个区,其中城区20个(逢源、黄沙、西禅、长寿、沙面、陈塘、太平、惠福、靖海、小北、德宣、西山、东堤、汉民、前鉴、大东、东山、洪德、蒙圣、海幢)、水上区1个(珠江区)、郊区7个(南岸、沙河、芳村、石牌、新洲、沥滘、三元里)。
1950年调整行政区划设置,把28个区合并为16个区,其中城区8个(长寿、河南、惠福、永汉、太平、越秀、大东、荔湾)、水上区1个(珠江区)、郊区7个(南岸、沙河、芳村、石牌、新洲、沥滘、三元里)。
1951年10月,把郊区7个调整为4个(白云、芳村、西村、新滘)。
1952年9月,把原来8个城区合并为5个(东区、中区、西区、北区、河南区),仍保留珠江区。
1953年5月,西村区撤销并入白云区。同年6月,黄埔区成立。
1956年6月,黄埔、白云、新滘3个区合并为广州市郊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