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单位:广东省第二中医院
- 招标产品:超声成像设备
- 招标编号:GPCGD18C035HG035F
- 仪器网 2018-03-05 17:28:13 点击 326 次
- 【广东省第二中医院两用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编码为【GPCGD18C035HG035F】,招标项目内容包括【两用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投标截止到【2018-03-26 14:30】,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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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受广东省第二中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东省第二中医院台便两用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东省第二中医院台便两用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PCGD18C035HG035F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20-6279165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东省第二中医院
地址:/
联系方式:温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小姐020-62791652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10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交货期
最高限价
备注
1
台便两用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
一台
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完成
人民币90万元
允许进口
交货地点
在医院内
详见用户需求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时提交证书复印件。4、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如投标人为制造商)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如投标人为非制造商),投标时提交证书复印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8、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3月05日 15:30 至 2018年03月1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s://www.gpcgd.com/resource1/upload/news/attachment/20180305/080938db-4bae-4a1e-872a-5bdbe0420563.doc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线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3月26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3月26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304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小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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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第二中医院两用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广州市的行政隶属关系和行政区划设置,有过几次较大的变动和调整。
1949年10月14日广州解放,广州市为中央直辖市。1950年改为中南军政委员会领导。1954年划归广东省领导,为省辖市。
解放初期,广州市划分为28个区,其中城区20个(逢源、黄沙、西禅、长寿、沙面、陈塘、太平、惠福、靖海、小北、德宣、西山、东堤、汉民、前鉴、大东、东山、洪德、蒙圣、海幢)、水上区1个(珠江区)、郊区7个(南岸、沙河、芳村、石牌、新洲、沥滘、三元里)。
1950年调整行政区划设置,把28个区合并为16个区,其中城区8个(长寿、河南、惠福、永汉、太平、越秀、大东、荔湾)、水上区1个(珠江区)、郊区7个(南岸、沙河、芳村、石牌、新洲、沥滘、三元里)。
1951年10月,把郊区7个调整为4个(白云、芳村、西村、新滘)。
1952年9月,把原来8个城区合并为5个(东区、中区、西区、北区、河南区),仍保留珠江区。
1953年5月,西村区撤销并入白云区。同年6月,黄埔区成立。
1956年6月,黄埔、白云、新滘3个区合并为广州市郊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