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GXZC2017-G1-1731-GTZB正在评标
- 仪器网 2017-03-20 15:19:16 点击 49 次
- 【广西河池食品药品检验所气相色谱质谱仪等实验室设备采购公开招标】,招标编码为【GXZC2017-G1-1731-GTZB】,招标项目内容包括【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串联质谱仪、智能一体化蒸馏仪、智能崩解仪、全自动微生物鉴定及药敏分析系统】,投标截止到【2017-04-07 15:00】,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食品药品检验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实验室设备采购(GXZC2017-G1-1731-GTZB)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实验室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GXZC2017-G1-1731-GTZB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202349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食品药品检验所
地址: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南新东路26号
联系方式:韦科;联系电话:0778-229730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工;联系电话:0771-2023496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A分标
序号
采购项目的名称
数量
1
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串联质谱仪
1套
2
智能一体化蒸馏仪
1台
B分标
序号
采购项目的名称
数量
1
全自动微生物鉴定及药敏分析系统
1套
2
智能崩解仪
1台
具体内容和数量以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为准。
政府采购预算(人民币):A分标:188万元整;B分标:84.6万元整。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提供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能力,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同时须在投标文件中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如实报告评标委员会)。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3月17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7年3月24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发售地点: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大厦C区六层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售标书处。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以下帐号)
4、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梁婧 电话:0771-2023927 传真:0771-2023750。
5、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和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0101012090615711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A分标:35000.00元、B分标:15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足额交纳。
投标人应于2017年4月6日17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帐户,并确保到帐。开户名称: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营业部,银行账号:0101012090615711。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4月7日下午15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大厦D区四层D405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4月7日下午15时在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大厦D区四层D405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开标。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并签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时签到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
七、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
八、联系事项:
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食品药品检验所;
联系人:韦科;
联系电话:0778-2297303;
地址: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南新东路26号。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杨工;
联系电话:0771-2023496;
传真:0771-2023672。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电话:0771-5331810。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