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管领域科研成果表彰工作,激发行业科技创新活力,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正式发布新修订的《市场监管科研成果奖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据悉,该《办法》共涵盖9章42条内容,从奖项设置、组织架构、表彰范畴,到评审准则、实施流程、异议处理及监督管理等方面,均作出了全面细致的明确规定,为表彰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公正性和权威性提供了坚实制度保障。

《办法》明确了奖项的核心授予对象——面向市场监管系统内,那些坚守科研初心、深耕专业领域、勇于探索突破、力求精益求精的技术机构及科技工作者。作为经中央批准、由市场监管总局设立的重要奖项,市场监管科研成果奖已成功举办多届,在表彰先进、引领创新方面成效显著。此次修订进一步聚焦科研实绩,强化导向作用,助力挖掘更多兼具创新性与实用性的科研力量。
围绕奖项设置与评比安排,《办法》构建了分类合理、标准清晰的表彰体系,并明确该奖项每两年评选一届。具体来看,奖项分为项目奖、组织奖和个人奖三大类别:项目奖重点表彰核心技术突破成果,每届设置一等奖25个、二等奖65个、三等奖130个;组织奖侧重奖励科研组织与成果转化领域的优秀单位,每届授奖限额5个;个人奖则兼顾不同层次人才,分设终身成就奖、突出贡献奖、优秀青年奖,每届授奖限额分别为1个、4个和3个,实现对科研人才的全方位激励。
《办法》的落地实施,将成为市场监管系统科技创新的重要“助推器”。其核心意义在于,将在全系统内鲜明树立“重视科技、崇尚创新”的发展导向,通过科学规范的表彰机制,充分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科研积极性与创造性,引导其立足主责主业,集中力量攻克市场监管领域关键核心技术难题,加快科研成果从实验室走向实际应用,为提升市场监管现代化水平筑牢科技根基。
据悉,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把《办法》的宣传解读与组织实施作为重点工作推进,细化各项规定的落实举措,严格规范评选流程,强化全程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奖项评选的公正性与权威性。同时,充分发挥表彰工作的“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凝聚起全社会推动市场监管科技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为建设科技强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贡献力量。
全部评论(0条)
“计量型扫描电子显微镜标准装置”等8项科研成果获奖
2022-01-09
2022-01-20
2022-01-24
2023-04-17
2023-09-30
政策引领技术革新:2025年地方标准实施推动检测仪器行业升级
2025-04-30
①本文由仪器网入驻的作者或注册的会员撰写并发布,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仪器网立场。若内容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告诉,我们立即通知作者,并马上删除。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仪器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器网,转载时须经本网同意,并请注明仪器网(www.yiqi.com)。
③本网转载并注明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④若本站内容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告诉,我们马上修改或删除。邮箱:hezou_yiqi
参与评论
登录后参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