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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网/ 招标中心/ 招标信息/莆田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正压式固相萃取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
招标单位:莆田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招标产品:紫外可见光谱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光谱仪/原子荧光光度计,离心机,固相萃取仪,瓶口分配器/瓶口分液器
招标编号:[350300]PTHS[GK]2018010

莆田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正压式固相萃取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

仪器网  2018-05-08 11:12:31  点击 41 次 莆田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正压式固相萃取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招标文件下载
【莆田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正压式固相萃取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招标编码为【[350300]PTHS[GK]2018010】,招标项目内容包括【正压式固相萃取仪、原子荧光自动进样器、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台式高速离心机、单槽式超声波清洗机 、瓶口分液器、移液枪】,投标截止到【2018-05-30 08:30】,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受莆田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委托,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300]PTHS[GK]2018010、莆田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食品检验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350300]PTHS[GK]2018010

  2、项目名称:莆田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食品检验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

浊度仪

1(套)

30000

1215000

24300

1-2

陶瓷纤维马弗炉

1(套)

95000

1-3

原子荧光自动进样器

1(套)

45000

1-4

单孔电热套

4(套)

2000

1-5

封闭电炉

4(套)

400

1-6

开放电炉

4(套)

200

1-7

恒温水浴锅

2(套)

24000

1-8

试管振荡器

2(套)

6000

1-9

粉碎机

1(套)

15000

1-10

精细研磨机

1(套)

65000

1-11

手持式分散机

1(套)

17000

1-12

高速剪切匀浆机(组织捣碎机)

2(套)

60000

1-13

旋转蒸发仪

2(套)

140000

1-14

磁力搅拌器

2(套)

16000

1-15

漩涡混合器

6(套)

18000

1-16

全自动平行浓缩仪

1(套)

180000

1-17

正压式固相萃取仪

1(套)

35400

1-18

负压式固相萃取仪

1(套)

6000

1-19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1(套)

110000

1-20

全自动石墨消解仪

1(套)

350000

2

2-1

台式pH计

1(套)

15000

503000

10060

2-2

十万分之一天平

1(套)

133000

2-3

万分之一电子天平

2(套)

36000

2-4

百分之一电子天平

2(套)

30000

2-5

台式电导率仪

1(套)

25000

2-6

电位滴定仪

1(套)

185000

2-7

器具干燥箱

1(套)

50000

2-8

定温干燥箱

1(套)

15000

2-9

单槽式超声波清洗机

1(套)

14000

3

3-1

台式高速离心机

1(套)

48000

732000

14640

3-2

台式高速离心机

1(套)

48000

3-3

台式高速离心机

1(套)

48000

3-4

台式高速冷冻离心机

1(套)

110000

3-5

分液漏斗振荡器

1(套)

63300

3-6

水浴恒温振荡器

1(套)

50000

3-7

真空抽滤系统

1(套)

12500

3-8

超声波清洗机

2(套)

44000

3-9

瓶口分液器

12(套)

60000

3-10

玻璃器皿清洗消毒机

1(套)

128000

3-11

连续加样器

1(套)

4000

3-12

移液枪(8把)

1(套)

16000

3-13

加热板

2(套)

15400

3-14

升降台

2(套)

2800

3-15

冰箱陈列柜

2(套)

52000

3-16

冰箱冷冻柜

2(套)

3000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属于中小企业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的规定,属于中小企业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如下: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具体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 (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2、价格扣除办法:(一)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小型和微型企业适用价格扣除办法时应提供的相关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二)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报价人近两个月从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情况【①实行电子缴纳方式的,应提供税务机关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及银行出具的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②实行现场缴纳方式的,应提供税务机关或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资产总额的相关佐证材料;若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是其他中小企业制造商的货物,应同时提供该制造商以上佐证材料。或由投标企业(或投标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属于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证明。注:所投标产品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产品,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同时按以上要求提供完整有效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扣除。若所提供的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产品不享受该政策;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1、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给予其6%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认定标准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财政部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包:2

明细

描述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包:3

明细

描述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8-05-08 08:00 报名截止时间:2018-05-30 08:30

  9、投标截止时间:2018-05-30 08: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05-30 08:30,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开标室5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莆田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学园中街1899号

  联系人姓名:李其树

  联系电话:13859851891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

  项目联系人:王茶

  联系电话:18950769235

  网址:cz.fjzfcg.gov.cn

  开户名: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欲了解更多资讯,查看官方招标公告>>>
莆田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单位介绍

莆田是福建省下辖的一个地级市,古称“兴化”,又称“莆阳”、“莆仙”,[1-2] ,素有“海滨邹鲁”、“文献名邦”之美誉,是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莆田有湄洲湾、兴化湾、平海湾三大海湾,陆域总面积4119平方公里,海域面积1.1万平方公里。2013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达329万人。

1983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地级莆田市,2002年2月进行部分行政区划调整,辖仙游县、荔城区、城厢区、涵江区、秀屿区四个区和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两个管委会。莆田是著名的侨乡,截至2012年,莆田市共有海外侨胞150万人,分布在84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华侨31.43万人、华人118.57万人;莆田市累计批准侨资企业1518家,合同总投资75.77亿美元,合同利用侨资70.02亿美元,占莆田市全部利用外资75%以上。

莆田盛产鳗鱼、对虾、梭子蟹、丁昌鱼等海产品,龙眼、荔枝、枇杷、文旦柚“四大名果”驰名中外。莆田被列为第一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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