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单位:广州市天河区妇幼保健院
- 招标产品:X射线衍射仪,金属检测机/金属探测器,母婴/胎儿监护仪,血液分析系统
- 招标编号:440106-201805-102390-0001
- 仪器网 2018-05-09 16:56:34 点击 561 次
- 【广州市天河区妇幼保健院血液分析仪等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编码为【440106-201805-102390-0001 】,招标项目内容包括【血液分析仪、移动式X线机、平板探测器系统、产房中央胎监系统】,投标截止到【2018-06-05 09:30】,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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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天河区妇幼保健院的委托,对采购医疗设备一批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06-201805-102390-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医疗设备一批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7,050,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采购预算
1
眼底广域成像设备(眼用照相机)
1套
人民币705万元
2
移动式X线机
1套
3
平板探测器系统
1套
4
血液分析仪
1套
5
荧光定量PCR仪
1套
6
产房中央胎监系统(1拖7)
1套
7
生物刺激反馈仪
1套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采购预算,将导致投标无效。
上述采购清单中的眼底广域成像设备(眼用照相机)是核心产品
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注: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含已进入中国境内并在国内市场有销售的进口产品)。
采购活动监管部门:广州市天河区财政局
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016年或2017年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税收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凭据。)
2、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的公司企业法人。
3、投标人只允许为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5、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副本(如投标人为制造商)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和《公平竞争承诺书》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邮购方式应先传真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报名时请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件的供应商,不应参与本次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05月15日 至 2018年06月04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楼购标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6月05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5号会议室(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授权代表亲自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它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十、开标时间:2018年06月05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5号会议室(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5 月 15 日 至 2018 年 05 月 21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余嘉安
联系电话:020-37860522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潘女士
联系电话:020-38803425
(二)采购代理机构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6-18楼
联系人:张帆
联系电话:020-37860520
传真:020-87768283
邮编:510080
(三)采购人:广州市天河区妇幼保健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367号
联系人:谭冠威
联系电话:020-38807672
传真:020-38863762
邮编:51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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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妇幼保健院血液分析仪等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广州市的行政隶属关系和行政区划设置,有过几次较大的变动和调整。
1949年10月14日广州解放,广州市为中央直辖市。1950年改为中南军政委员会领导。1954年划归广东省领导,为省辖市。
解放初期,广州市划分为28个区,其中城区20个(逢源、黄沙、西禅、长寿、沙面、陈塘、太平、惠福、靖海、小北、德宣、西山、东堤、汉民、前鉴、大东、东山、洪德、蒙圣、海幢)、水上区1个(珠江区)、郊区7个(南岸、沙河、芳村、石牌、新洲、沥滘、三元里)。
1950年调整行政区划设置,把28个区合并为16个区,其中城区8个(长寿、河南、惠福、永汉、太平、越秀、大东、荔湾)、水上区1个(珠江区)、郊区7个(南岸、沙河、芳村、石牌、新洲、沥滘、三元里)。
1951年10月,把郊区7个调整为4个(白云、芳村、西村、新滘)。
1952年9月,把原来8个城区合并为5个(东区、中区、西区、北区、河南区),仍保留珠江区。
1953年5月,西村区撤销并入白云区。同年6月,黄埔区成立。
1956年6月,黄埔、白云、新滘3个区合并为广州市郊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