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单位:广州市城市管理技术研究中心
- 招标产品:烟气分析仪
- 招标编号:440100-201809-100761-0004
- 仪器网 2018-09-11 10:48:04 点击 35 次
- 【广州市城市管理技术研究中心便携式高温红外烟气分析仪采购招标】,招标编码为【440100-201809-100761-0004 】,招标项目内容包括【便携式高温红外烟气分析仪】,投标截止到【2018-10-09 09:30】,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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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宜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城市管理技术研究中心的委托,对广州市城市管理技术研究中心便携式高温红外烟气分析仪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00-201809-100761-0004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城市管理技术研究中心便携式高温红外烟气分析仪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100,000
四、采购数量:1台(套)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便携式高温红外烟气分析仪采购(详见采购项目内容);
2.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允许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上述第3)-5)项如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出具声明函(格式自拟)
2.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3.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约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5.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允许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报名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副本);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现场报名购买;
(2)邮购:
将招标文件工本费汇入:
收 款 人:广州宜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州广东大厦支行
账 号:6873 6603 4477
并请注明购买单位名称及“事由:GZYL18HG08485工本费”。
要求国内邮购采购文件者应先以邮件(邮箱:gzylzb@163.com)形式发送以上报名资料,以便采购代理机构查验报名资料的完整性,查验无误后将相关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快递给采购代理机构。
本项目公告刊登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广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gzg2b.gzfinance.gov.cn/)、广州宜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ylzbdl.com/)
七、获取招标文件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09月11日 至 2018年10月8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州宜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50号瑞兴大厦18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09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50号瑞兴大厦18楼。
十、开标时间:2018年10月09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50号瑞兴大厦18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9 月 11 日 至 2018 年 09 月 17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罗小姐
联系电话:020-83176899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覃工
联系电话:020-81086524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宜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50号瑞兴大厦18楼
联系人:罗丽鸳
联系电话:020-83176899
传真:020-83176323
邮编:510000
(三)采购人:广州市城市管理技术研究中心
地址:广州市东风西路140号研究所大楼
联系人:曾智
联系电话:020-81080544
传真:020-81080667
邮编:510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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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市管理技术研究中心便携式高温红外烟气分析仪采购招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广州市的行政隶属关系和行政区划设置,有过几次较大的变动和调整。
1949年10月14日广州解放,广州市为中央直辖市。1950年改为中南军政委员会领导。1954年划归广东省领导,为省辖市。
解放初期,广州市划分为28个区,其中城区20个(逢源、黄沙、西禅、长寿、沙面、陈塘、太平、惠福、靖海、小北、德宣、西山、东堤、汉民、前鉴、大东、东山、洪德、蒙圣、海幢)、水上区1个(珠江区)、郊区7个(南岸、沙河、芳村、石牌、新洲、沥滘、三元里)。
1950年调整行政区划设置,把28个区合并为16个区,其中城区8个(长寿、河南、惠福、永汉、太平、越秀、大东、荔湾)、水上区1个(珠江区)、郊区7个(南岸、沙河、芳村、石牌、新洲、沥滘、三元里)。
1951年10月,把郊区7个调整为4个(白云、芳村、西村、新滘)。
1952年9月,把原来8个城区合并为5个(东区、中区、西区、北区、河南区),仍保留珠江区。
1953年5月,西村区撤销并入白云区。同年6月,黄埔区成立。
1956年6月,黄埔、白云、新滘3个区合并为广州市郊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