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单位:呼和浩特海关
- 招标产品:柱后衍生系统,洗瓶机,干燥箱/烘箱,冷水机/冷却循环水机,立体显微镜/体视显微镜
- 招标编号:XHTC-HW-2018-0784
- 仪器网 2018-10-18 11:37:43 点击 49 次
- 【呼和浩特海关体视显微镜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招标编码为【XHTC-HW-2018-0784】,招标项目内容包括【体视显微镜、洗瓶机、柱后衍生装置、电热鼓风干燥箱(烘箱)、冷却水循环机】,投标截止到【2018-11-07 09:30】,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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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呼和浩特海关(原内蒙古检验检疫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呼和浩特海关(原内蒙古检验检疫局)仪器设备采购(2018年第四批)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海关(原内蒙古检验检疫局)仪器设备采购(2018年第四批)
项目编号:XHTC-HW-2018-078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71-520013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呼和浩特海关(原内蒙古检验检疫局)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大街
联系方式:姜先生 0471-434328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曹先生 0471-5200131
代理机构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世纪四路金正大厦11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设备名称
数量
主要用途
使用单位
解剖显微镜
1
动植物初筛
呼和浩特海关(原乌兰察布局)
冷却水循环机
2
保障ICPMS正常运行
洗瓶机
1
实验室器皿洗涤
电热鼓风干燥箱(烘箱)
1
实验器皿灭菌
柱后衍生装置
1
用于黄 曲 霉 素检测
体视显微镜
1
对截获的动植物产品进行初筛后,通过远程鉴定系统及时得到鉴定结果
呼和浩特海关(原内蒙古局本级)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5.2 万元()
时间:2018年10月18日 09:00 至 2018年10月24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呼和浩特海关(原内蒙古检验检疫局)西二楼会议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8年10月18日至2018年10月24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2:30—5:00时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世纪四路金正大厦11层新华招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0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0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呼和浩特海关(原内蒙古检验检疫局)西二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 份 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4.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只需要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注:(1)以上资质材料报名时提供原件(副本),同时提供三份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公司公章,彩喷件无效,资料不全或不按要求提供者均不予接收。
(2)证 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 件,扫描件、公证 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律不视为原件;证 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视为报名不合格。
(3)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节能环保政策。
(4)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内蒙古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节能环保政策。
欲了解更多资讯,查看官方招标公告>>>
呼和浩特海关体视显微镜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工作要求,市委、市政府进一步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按照“政府主导、管办分离、集中交易、规范运行、部门监管、行政监察”的原则,对分散的交易机构进行功能、人员、编制的全面整合,于2012年11月22日,成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构建了“一委一办一中心”的管理体制,建立起了审批权、监督权和交易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三权分立”式的交易监管和服务体系。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市政府直属的正处级参公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