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单位: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招标产品:原子吸收光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研磨仪/研磨机,扫描电镜/扫描电子显微镜
- 招标编号:XCS-CG-GK-2019-015
- 仪器网 2019-03-12 16:49:02 点击 38 次
-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子吸收光谱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招标编码为【XCS-CG-GK-2019-015】,招标项目内容包括【场发射扫描电子显微镜、原子吸收光谱仪、砚产品及原料破碎研磨系统】,投标截止到【2019-04-02 09:00】,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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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现对国家宣纸及文房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XCS-CG-GK-2019-015
2、项目名称:国家宣纸及文房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3、项目单位: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4、标段(包别)划分:二个包
第一包:▲砚产品及原料破碎研磨系统(进口)、原子吸收光谱仪(进口),预算105万;
第二包:场发射扫描电子显微镜(进口),预算215万。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3月12日9时至2019年4月2日9时
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报名方式:
(1)本项目采用网员线上下载采购文件方式;
(2)已成为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员的企业可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ggzyjy.xuancheng.gov.cn)点击进入“我要投标”下载采购文件;
(3)未成为网员的企业,请抓紧申报成为网员,申报具体事项详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通知公告”栏目中《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员库申报操作手册》及《新网员入库服务指南》;
(4)全流程电子化投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通知公告”栏目中《投标人操作手册》。
技术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400-998-0000。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9年4月2日9时
2、开标地点: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宣城市梅园路52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具体见四楼电子大屏。
五、投标截止时间
同开标时间
六:联系方法
(一)项目单位: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水阳江西大道10号文房四宝大厦
联系人:程科长
电话:0563-3015526
(二)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宣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宣城市梅园路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联系人:刘工
电话:0563-2616616
七、其它事项说明
1、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采购需求;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宣城市人民政府网、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与采购网等网站发布。其他网站招标公告内容与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不一致的,以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为准。
八、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九、投标保证金:
1、人民币:第一包:贰万元整;第二包:肆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汇至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银行账户汇入以下指定账户。(不接受现金)。
第一包:
账户名: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2610101021000203588049365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宣城鳌峰路支行
第二包:
账户名: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2610101021000203588049366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宣城鳌峰路支行
欲了解更多资讯,查看官方招标公告>>>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子吸收光谱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
一、机构职能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市政府办公室管理的副县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承担市区(含市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出让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贯彻,制订各类公共资源进场交易规则。
(二)作为市区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出让等各方主体提供统一的标准化服务和场所,依法受理、发布各类交易信息并进行统计分析。
(三)负责对进场交易各类主体的资格进行核验管理;按规定收取交易相关费用,“实行收支两条线”,负责保证金的收退工作。
(四)负责中心信息化系统建设规划、方案制定、项目实施工作。
(五)负责建设工程、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出让等公共资源交易的协调、联系、服务和操作工作。
(六)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有形市场的建设和服务工作;对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进行业务指导。
(七)接受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和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的指导和监督。
(八)负责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